重 逢 - 蔡瀾

重 逢 - 蔡瀾

從廟走出來,遇一瘦小的老頭,苦哀着臉,原來是位畫家,拿着他的作品兜售,一幅三塊美金,兩幅五元。
真是同人不同命。他的人,要是活在當今的大陸,也許成為猶太畫商吹捧的新派畫家,一張賣數萬美金也不出奇。
我也算是個畫畫的人,向老人要了兩幅,他細心地用油紙包住,再包上一層報紙才送還給我。眾團友也跟着我買,老人笑容展開,像一個頑皮的兒童,很可愛,向我們說:「Youmademeveryhappytoday.Mybrothersandsisters.(你讓我今天很高興,我的兄弟姐妹們。)」
我上前擁抱了他一下,冥冥之中,我好像知道在此生中,按照當地傳說,會與他重逢。
最後一天的晚餐,食物豐富極了,本來在甲板進食的洋人也下來一齊在餐廳吃飯。
這群人,就是一味喜歡曬太陽,年輕的尚好,其他的穿起泳衣來,皮皺得像一個漏氣的膠皮公仔,簡直是視覺污染。並非懷有種族歧視,但我覺得應該訂一法律,禁止五十歲以上的洋女穿比基尼。
原來緬甸當地也出紅白餐酒,品質不去批評。還是來威士忌吧,一瓶瓶買下。發現有十二年的麥加倫,竟然是難得的櫻桃木桶儲藏過,比三十年的還要香甜。
一連數瓶灌下肚,喧嘩起來,中國人就是那種德性,熱鬧了不吵不可,在西方人多的地方,的確不雅。
同行的廖先生最有經驗了,他說每逢這種場合,必有方法應付。
怎麼應付?他買了一瓶,送到洋人桌上,道歉說這是我們的風俗,奉賠不敬之處。老外一喝酒,和我們一樣瘋了起來,連忙說:「不要緊,不要緊。我們吵起來比你們厲害!」
結賬時船上說是大廚和一群工作人員請喝,酒水不算錢,真是不好意思。
【緬甸之旅.十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