婦簽同意書 只允切子宮驗癌症醫生先斬後奏割卵巢

婦簽同意書 只允切子宮驗癌症
醫生先斬後奏割卵巢

【本報訊】公立醫院發生醫生「先斬後奏」做手術事件。一名疑患有子宮內膜癌的婦女簽署病人同意書時,只同意進行切除子宮手術,要求證實患癌後才進行第二次手術切除卵巢及輸卵管。但醫生進行手術時一併切除病人卵巢及輸卵管。香港醫學會前會長蔡堅表示,醫生不按同意書內容做手術並不恰當。
記者:陳沛冰

醫院管理局最新一期《風險通報》指出,一名46歲婦人懷疑患有子宮內膜癌,醫生建議她進行整個子宮切除手術及兩側輸卵管及卵巢切除手術。她簽署手術同意書時,只同意進行腹腔鏡切除子宮手術,但要求保留卵巢;如果確定患上癌症,才進行第二次手術切除卵巢。
手術前醫護人員根據手術安全指引覆核病人資料及身份,因手術過程複雜,一名高級醫生被傳召提供協助,但沒有人提醒該高級醫生,病人要求保留卵巢。幸好最終病人證實患子宮內膜癌,病人不需進行第二次手術。

醫生沒覆核同意書內容

醫管局表示,事件顯示醫護人員之間缺乏溝通,應按病人同意書進行手術;當有新醫護人員加入手術時,應再次進行手術安全指引,覆核病人資料。
婦產科專科醫生靳嘉仁表示,相信今次醫生同時切除病人子宮及卵巢的臨床判斷正確,但與病人溝通不足。由於女性荷爾蒙會令子宮內膜癌擴散,卵巢也分泌女性荷爾蒙;若病人證實患子宮內膜癌,一般情況下會同時切除子宮及卵巢。
醫生應按病人同意書內容為病人做手術,事前與病人有足夠溝通。如在同意書寫明一次過為病人切除子宮或卵巢,或手術中先為病人切除子宮,之後進行冷凍切片化驗;若證實屬子宮內膜癌,會同時為病人切除卵巢。若病人堅持第二次手術時才切除卵巢,醫生應向病人解釋不切卵巢的壞處,以及在同意書寫明病人願意承擔後果。
靳嘉仁表示,女性切除卵巢後不再分泌女性荷爾蒙,即提早收經,會出現疲倦及心煩等病徵,對年輕女性影響更大,故醫生事前應與病人有足夠溝通。

可控不按同意書做手術

香港醫學會前會長蔡堅表示,醫生不按同意書內容做手術並不恰當,病人有權控告醫生,「同意書就好似大家簽咗合約,唔可以唔遵守合約精神,今時今日乜都要事先講明」,外國曾有案例病人成功控告醫生不按同意書內容做手術。醫生不能因臨床決定正確,便在未獲病人同意前做手術。社區組織協會幹事彭鴻昌表示,手術中存在很多變數,但醫生應在手術前向病人解釋清楚手術的可能性。

女病人被切卵巢經過

1)46歲女病人簽署同意書,只願意進行子宮切除手術

2)由於手術複雜,一名高級醫生被傳召提供協助

3)醫護人員沒提醒該高級醫生要保留卵巢,結果子宮、卵巢及輸卵管均被切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