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對靠綜援過活的狠心父母,對餓死女兒仍互相卸責。感化報告披露,男方指摘女方終日在家玩電腦,才未有帶女兒領出世紙,並非因為無錢;女友堅稱產後身體差,終日躺床休養,全由男方照顧女兒。
服藥後不能餵母乳
辯方求情稱,女被告產後患肺炎,服藥後不能餵母乳,兩被告只是將食飯錢花在買煙,他們在女兒出生後曾致電社工,卻誤解社署結束其虐兒個案,便不會再提供幫助。
據悉,女被告00年與前夫誕下一對孖仔,翌年離婚,06年在網上認識男被告,共賦同居,誕下兒子。08年男被告涉掌摑一名孖仔,社署跟進其虐兒個案,09年2月,女兒出生前個案結束,負責跟進綜援的社工,並不知道女被告懷孕。女被告當時以自己名義每月申領5,200元綜援金,現三名兒子全交由外祖母照顧。
被告昨稱,有為女兒改名叫雪儀(譯音),未領出世紙。女兒遺體已火化,骨灰仍未領取,有待社署協助。雙方的父親昨亦到庭,恍如陌路人。女父被問及為何未有照料女兒,他坦言:「佢有佢,我有我,邊理得佢咁多!」本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