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天水圍去年發生令人髮指的餓死女嬰慘劇,譜出「姊弟戀」的同居情侶,每月花數百元買煙,卻指綜援金不敷應用,無錢買奶粉予初生的女兒,惟有開稀奶粉餵她,慘將三個月大女兒餓死。該對情侶昨在高等法院因誤殺罪,判監6年。
記者:梁瑞珮
法官賴磐德感慨表示,目睹過女嬰的照片,形容慘不忍睹,現今香港竟有嬰兒餓死,實在令人難以置信,嚴詞狠批該對父母,嚴重違反父母的天職及本份,因本身的惰性,竟容許女兒在他們眼前白白餓死,更指斥他們,要是肯抽出玩電腦遊戲的少許時間及精神來照顧女兒,女兒的性命不會遭奪去。
不求醫不申請加綜援
法官關注到社署知悉該家庭曾發生虐兒事故,但當女嬰出生後,署方從未有派員家訪,促請當局加緊跟進該類個案。
社署發言人回應,對事件深感難過,但在案發前,社署並無接獲被告就女嬰福利事宜求助;對於法庭的建議,需詳細研究判詞。
被告黃子聰(22歲)與張寶珊(31歲),均戴着口罩應訊,露出懺悔的樣子,張更哭起來。二人案發時無業,早前承認於去年6月26日非法殺死一名未命名的女嬰。
法官判刑時指,現今香港竟有嬰兒餓死,實在令人難以置信。兩名被告共同照顧女兒時,卻發生這宗悲劇。法官更痛心地說,兩被告只要將女兒交予當局或任何有心的陌生人,便可救回女兒性命。
法官斥責兩人儘管獲發綜援金、建議可向社署求助,以及免費醫療服務等,竟然沒有充足奶粉餵女兒。法官質疑,當兩名被告與兒子獲得溫飽時,難以明白他們為何能讓女兒餓死。
對於被告聲稱無錢買奶粉,法官指摘二人將綜援金用來買煙,即使女兒出生後,有資格申領增加綜援金,亦置之不理;聲稱未領出世紙才冇帶女兒往醫院求醫,只是藉口。
法官繼續訓斥二人,非因無知、吸毒問題、性別歧視或惡意而導致女兒餓死,而是本身的惰性,指二人嚴重違反父母的天職及本份,致釀成悲劇。不過,量刑時會考慮女被告因健康狀況差才不能餵母乳,男被告案發後出現抑鬱,曾企圖自殺,兩被告也因女兒死亡蒙受痛苦,遂以9年為量刑起量,認罪獲扣減三分一,判監6年。
女嬰比出生時還要輕
案情指,兩名被告自06年起於天水圍公屋單位同居,育有兩歲大兒子,領綜援維生。女兒於去年3月7日出生,健康良好,體重正常,有2.89公斤。同年6月26日,黃發現女兒在家昏迷,於是報警,送院後證實死亡。驗屍顯示,女嬰去世時身體瘦骨嶙峋,體重僅2.667公斤,比出生時還輕,較三個月大女嬰標準體重5.6公斤輕逾53%,皮下及內臟周圍脂肪組織幾乎完全流失,重要器官心、肝、脾及腎臟等的重量,較同齡輕近四成至六成。
警方事發後發現涉案單位髒亂不堪,地上遍佈尿片及垃圾,蟑螂四周亂走,廁所污水處處,奶樽亦沾有污垢。
案件編號:HCCC47/10
餓死女嬰示意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