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有份協助雷曼苦主的民主黨議員甘乃威不滿意證監會提出的「售後冷靜期」安排,指投資者未必能夠百分百取回本金,有違「冷靜期」的原意。「雷曼苦主大聯盟」副召集人葉珍也批評措施「無用」,「幫不到投資者」。
不滿非全數取回本金
葉珍認為,「售後冷靜期」只容許投資者買入產品後5天內提早平倉,並要承受產品市值下跌的風險,根本不算冷靜期,不能保障投資者。他們大部份因與銀行職員熟落才決定投資產品,若轉頭又打算不買,銀行職員一定不斷勸你不要取消交易。
甘乃威認為,證監會把「冷靜期」適用於所有投資者及全部非上市結構性產品的做法恰當,但堅持能夠讓投資者取回本金才算是「冷靜期」。他建議,不同產品應該設有不同的冷靜期安排,長者投資者須有親屬陪同才可以投資這類產品,以加強對長者的投資保障。另一位立法會議員涂謹申認為,保障投資者的重點不在於冷靜期安排,這只是「有好過無」,最重要是中介人清楚及詳細地向投資者解釋產品性質和風險,並且要保存錄音,即使出事亦有追索途徑。他強調,解釋與錄音遠遠重要過冷靜期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