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西貢布袋澳村一個正進行斜坡鞏固工程的地盤,昨日掘出一批訊號彈,其間工人意外將其中一個射上天空,爆出橙色煙霧,幸無人受傷。警方爆炸品處理課人員到場檢查,發現該3款共24枚訊號彈雖已過期,但仍具殺傷力。警方初步調查後相信,訊號彈是漁民或船主棄掉,事件無可疑。
過期15年仍有殺傷力
現場是布袋澳村20號屋後山,一個地政署外判的斜坡鞏固工程地盤,開工已經兩個月。昨日上午11時許,工人在斜坡掘出一個膠桶,內載有12枚訊號彈。有人把其中一枚打開,訊號彈「砰」的一聲射上天爆開,並噴出橙色煙霧,眾人嗅到一陣酸味,於是報警。
警方接報封鎖地盤,稍後再掘出另一個膠桶,內裏同樣載有12枚訊號彈,隨即通知爆炸品處理課人員到場檢驗。爆炸品處理課(行動部)高級炸彈處理主任袁漢榮指出,撿獲的訊號彈為德國製造,全屬海上求救用。分別是4個橙煙發彈器、8枚手握式求救訊號彈與及12支降落傘火箭,總數24枚,有效期為95、96年,換言之全部過期15年或以上。
袁漢榮指訊號彈狀況穩定,一旦引爆仍然有殺傷力。由於盛載該批訊號彈的兩個膠桶屬標準密封式防水箱,因此訊號彈毫無銹蝕。他續說,求救訊號彈是機動船隻的裝備,有效期3至5年,過期產品可透過供應商或承辦商回收,轉交予爆炸品處理課處理。他估計有漁民、遊艇船主或遊艇會,為省卻送交承辦商的功夫,將訊號彈運到山頭斜坡埋起來。求救訊號彈屬第一類危險品,非法藏有最高可判罰款25,000元或入獄6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