慳稅之舉買公司變相購商廈

慳稅之舉
買公司變相購商廈

【本報訊】市況轉淡,買家開始想方法節省買樓成本。土地註冊處資料顯示,九龍灣企業廣場3期12樓全層,去年12月底以8079.5萬元成交後,於上月23日取消交易,估計是新買家改以收購原業主公司方式交易,此舉可節省樓價3.75%印花稅,即慳303萬元。

可省樓價3.75%印花稅

據土地註冊處資料,輝亮(香港)有限公司於去年12月斥8079.5萬元,向W2InvestmentCompanyLtd.購入企業廣場3期12樓,約1.59萬方呎,呎價5081元,但交易於上月23日取消。翻查公司註冊處文件,原業主W2InvestmentCompanyLtd.於取消交易當日,原有董事全部辭任,改委任輝亮成為公司為董事,估計輝亮已控制該公司。
據地產代理透露,以收購公司方式買賣物業,於大額工商舖成交中常見,以是次成交為例,以一般方式轉手,物業印花稅為樓價的4.25%,即343.4萬元。不過,若以收購公司形式買賣,印花稅只是40.4萬元,即成交價的0.5%,上述情況便可慳稅303萬元,節省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