爭輸梅艷芳遺產 梅媽上訴

爭輸梅艷芳遺產 梅媽上訴

【本報訊】在已故歌星梅艷芳遺產案中敗訴的梅媽昨提出上訴,澄清自己並非如外界想像般貪財,亦非為了將財產留給長子梅啟明才爭產。梅媽重申梅艷芳視她和家人為至親,遺產理應留給家人。她又指女兒將遺產撥入信託基金及將遺產餘額留給佛學會,是梅艷芳契媽、負責處理信託的滙豐職員等人串謀的謊話。
沒有律師代表的梅媽覃美金(86歲),昨呈上多份分別以中文或英文撰寫的上訴陳詞。梅媽指梅艷芳視她為至親,梅艷芳曾經跟娛樂圈中非常有名氣的人到達談婚論嫁地步,帶男友見家長也只是見梅媽,而契媽何傅瑞娜根本不知情,故不會視何太為親母。

堅稱梅艷芳遺囑無效

梅艷芳生前與梅啟明關係差,曾表示不想將遺產落入姓梅的人手上。梅媽反駁解釋,梅艷芳借錢給經營狗場失敗的梅啟明,已是1986年的事,她不會因而對胞兄有深仇大恨。
梅媽續指,梅艷芳未有為信託人備忘錄簽署,沒有法律效力,所謂的遺囑及信託亦無效,成立信託一事全是何太、滙豐職員劉蔡秀蓮等人的謊話,她們心術不正。她又指梅艷芳生前只向妙境佛學會捐款6萬多元,根本沒可能將大部份遺產留給佛學會。梅媽與佛學會等各方已提交書面陳詞,法官押後判決。
案件編號:CACV20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