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協信箱︰翻新大堂走廊有消防規定

房協信箱︰翻新大堂走廊有消防規定

問:法團委員劉先生計劃為大廈大堂和走廊進行翻新工程,想知道有關消防安全標準的要求和規定。

答:一般住宅大廈的公眾大堂和走廊都是逃生通道。在通道加建任何障礙物、收窄闊度或開鑿牆壁等,可能會阻塞逃生通道或破壞防火結構。逃生通道的所有部份(包括門廊)應保持最少兩米的無阻高度;安裝或更換防煙門,應選用具相應耐火時效證書的產品。如需安裝消防喉轆等裝置,工程顧問或註冊承建商在選擇安裝位置時也須考慮上述因素。

選用不可燃燒物料

根據現行的消防安全標準,逃生通道除設有消防系統等緊急設備外,不應有其他的屋宇裝備如電錶、電線等。屋宇署可按情況,要求舊式大廈以防火物料密封其他裝置,或將窗戶改為具耐火時效證書的固定窗,以保障逃生通道的安全性。
在逃生通道內使用的飾面物料,應選用不可燃燒的物料,或符合「表面火焰蔓延率」標準,以及不能於燃燒時產生有毒氣體。
房協熱線:288217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