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業監理處接獲關於保險代理的投訴,由07年的161宗,急升至09年的383宗,本報近日接獲3宗投訴,投保人分別反映保險代理提供的資料不實,或透過電話推銷購買保險,職員在電話中解釋不夠詳細,感欠缺保障。
個案一
未提年供轉月供
韋女士於17年前在宏利保險為父親購買了人壽保險,年供5萬多元。去年3月至7月期間,醫院多次通知其父病情不樂觀,而父親的保單於每年5月繳付年費,遂向保險代理查詢繳交保費事宜。對方告知她可照交年費,若其父去世,可按比例退回。最終其父於7月9日去世,「我向保險公司申請按比例退保金,佢話冇得退,後來我發現,原來可以改為月繳保費,但係代理冇提我。」
宏利保險回覆,未有接獲韋女士要求更改繳付保費形式的指示。根據保單條款及身故賠償額之計法,該公司未能退回部份保費。
個案二
賠償資料不清晰
黃小姐任職的公司在ING為僱員購買醫療保險,去年11月她腸胃不適,獲專科醫生建議做胃窺鏡及結腸窺鏡檢查,需費合共2萬餘元。她表示,她向保險代理查詢,獲覆如同日進行兩項檢查,首個可獲100%賠償;第二個則獲50%。檢查後她提出索償,卻獲悉兩項檢查總和設有上限,結果她所獲賠償額少了2千多元。她不滿保險代理對賠償計法不清晰。
ING回覆,根據保單條款,同一時間就兩個傷病而進行多項手術,首個手術可獲100%賠償;第二個則賠50%,賠償額按巡房、雜費、手術費、儀器費等每項目設有最高上限。經考慮後,該公司酌情處理有關手術及其儀器費用之賠償,發放餘額2,860元。
個案三
電話促銷太簡單
鄒女士於9年前在滙豐銀行的保險電話銷售中,同意購買了一份「意外萬全保」,現每月供款75元,合約訂明5年內如無索償,可取回1/3回贈保金,她曾於4年半前取得1,000多元。由於保單訂明投保人滿65歲,保單便自動終止。今年1月初她屆滿65歲,卻因未供滿另一個5年,以致不能取得回贈保金。「電話銷售冇講得咁詳細,我知65歲會停保單,但以為到時會按比例退番1/3保費。」
滙豐銀行回覆,聯絡鄒女士後,事件已解決,但沒透露詳情。鄒女士表示滙豐提議她延長投保期至7月,屆時供滿5年又未曾索償,可退回1/3保金。
檔案編號:0423057,0421031,0413039
業內意見
繳款形式可以改變
國際專業保險諮詢協會會長羅少雄指出,保單可按投保人的經濟能力改變而轉不同繳款形式,「可以月繳、季繳、半年及年繳,月繳保費約增加9%。保險代理有責任同客人分析利弊,提供選擇。」
香港保險業總工會理事長張偉良表示,08年全球基金價格下跌及發生雷曼事件,投保人對投資相連的基金保險產品之意識提高,故涉及保單失實陳述的投訴也增多。投保人因入院需提出索償,事前除聯絡保險代理外,也可直接致電保險公司顧客服務部要求解釋索償範圍。他又認為,透過電話銷售確認保險,過程簡單,消費者應清楚了解受保範圍才決定購買。
保險業監理處諮詢電話:28672565
社會服務
◆報料熱線:29290000
◆社會服務熱線:29908288
◆蘋果日報慈善基金:29908688
◆電郵:mailto:[email protected]
◆傳真:37112468
◆網上捐款: http://charity.appledaily.com.hk/donate
◆各類表格: http://charity.appledaily.com.hk/forms
匿名投訴恕不處理。一經投訴,本報保留刊登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