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收利益 禁區換登機證助偷渡國泰兩前地勤被廉署拘控

涉收利益 禁區換登機證助偷渡
國泰兩前地勤被廉署拘控

【本報訊】國泰航空公司兩名現已離職的地勤人員涉嫌收受人蛇集團利益,協助多名內地人在香港機場禁區內更換往歐美國家的登機證,以便人蛇偷渡到當地。該兩名國泰前地勤人員及3名人蛇集團成員遭廉政公署落案起訴涉嫌貪污,將於下星期一在荃灣裁判法院分兩案提堂。
記者:謝明明

該兩名國泰前地勤人員分別為30歲的吳家華,以及46歲的譚慧敏,他們分別被控兩項及四項代理人串謀接受利益罪名,涉嫌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9(1)(a)條及《刑事罪行條例》第159A條。同案另兩名被告為46歲的張振華,以及62歲的陳建雄,同報稱無業,他們與譚慧敏同被控上述其中一項罪名。上述涉嫌罪行於08年9月至09年8月期間發生。

廉署去年接獲貪污舉報

廉署是於去年接獲貪污舉報,廉署執行處B組經調查後,揭發上述涉嫌貪污罪行。控罪指,吳家華涉嫌與另一名國泰前職員及其他人士串謀,吳收受利益,以協助由該名國泰前職員安排的內地旅客成功辦理登機手續。吳家華及譚慧敏又涉嫌與其他人士串謀,吳接受利益,以向由譚及相關人士安排的內地旅客提供相類協助。
譚慧敏又涉嫌與上述國泰前職員及其他人串謀,收受利益以協助安排的內地旅客辦理登機手續。譚、張及陳被控與其他人士串謀,以使譚收受利益向張及相關人士提供相類協助。
據悉,廉署發現吳及譚涉嫌收受人蛇集團利益後,在本港機場禁區內,替多名手持往內地或鄰近地區航班登機證的內地人蛇,更換國泰歐美航班的登機證,以協助人蛇偷渡往當地。

嫌疑蛇頭圖賄官方人員

在另一宗案件,上述人蛇集團成員,45歲的無業男子蘇瑞弘被控一項向公職人員提供利益罪名,涉嫌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4)(1)(a)條;及三項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名,涉嫌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9)(2)(a)條。
控罪指,蘇涉嫌於09年4月6日,向多名不知名的入境處職員提供利益,以作為即使該等入境處人員對由蘇或相關人士所安排的旅客的旅遊及登機證件有懷疑,亦不採取行動的報酬。據了解,入境處職員沒有受賄。蘇又涉嫌於08年8月向三間航空公司的不知名職員提供利益,以協助由他及相關人士安排的旅客成功登機。國泰發言人稱,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不作評論。

國泰職員涉助人蛇偷渡示意圖

1)兩名國泰人員涉嫌在機場禁區內,協助偷渡的內地人蛇轉換登機證

2)廉署調查後拘捕兩名國泰前地勤及人蛇集團成員

資料來源:廉政公署

人蛇訛稱往東南亞國家

【本報訊】為避免入境處及航空公司識破,偷渡集團安排人蛇在機場禁區內更換登機證,然後再以迂迴路線前往偷渡目的地,已成為近年最常見的偷渡手法,以往廉政公署亦曾偵破過多宗同類案件。
入境處反偷渡情報局專責打擊機場偷渡活動,據該處資料顯示,經本港偷渡往其他地區的人蛇以內地人佔多。據了解,在禁區內交換登機證是常見的偷渡手法,人蛇多會訛稱前往東南亞國家,先以自己的證件及登機證合法進入機場禁區。

洗手間交收假旅遊證件

與此同時,偷渡集團會另聘他人假扮旅客,辦理人蛇偷渡目的地的航班登機證,在機場禁區外將相關登機證交予俗稱「帶家」的人蛇集團成員,再由帶家帶入禁區內。帶家及人蛇一般會在禁區內的洗手間、吸煙房及食肆等地方交收登機證及偽造的旅遊證件,部份亦會在到達另一國家時才交收。
據悉,人蛇多以迂迴路線先到南美或加勒比海附近國家,靜候時機前往歐美等地區。部份帶家會與人蛇一同上機,一旦人蛇被入境處人員或航空公司職員質問時,帶家會幫忙「解畫」。
廉署以往曾偵破過同類案件,99年廉署偵破一個跨國人蛇集團,拘捕人蛇集團的港人頭目及3名台灣集團成員,被判入獄14個月至3年9個月不等。另一宗於01年廉署拘捕5名人蛇集團成員,指他們在機場禁區內,協助人蛇偷渡往美國,結果被判監禁15個月至4年半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