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捲入打假波事件的甲組球會愉園前國援于洋,去年替所屬球會內地贊助商擔任傳聲筒及棋子,行賄對方球員,以讓自己取得入球。于洋早前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承認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裁判官認為事件影響本港球壇,判刑須起警剔作用,昨判被告入獄10個月。
官指被告一時糊塗
愉園主席貝鈞奇認為判刑合理,可令其他球員知道打假波的後果。愉園足球部總監鄺曉明表示,希望年輕足球員能以此為鑑,切勿被人利用或受唆使而打假波。
主任裁判官郭啟安判刑時指被告一時糊塗受人唆擺,考慮他並無收受利益,雖然他未能成功協助廉署拘捕其他涉案者,但算主動合作。而事件影響本地球壇,須警惕其他球員不可再犯這類愚蠢的行為。
被告上次認罪答應指證其他打假波人士,控方指該名人士在內地,未能將他拘捕,被告態度相當合作,但幫助不大。
辯方求情指被告只是傳聲筒,受贊助商唆使的棋子,沒有金錢利益,又未涉及大規模打假波,對賽果並無影響。辯方呈上被告及球會的三封求情信,球會教練指被告刻苦努力,球員聯署信亦指被告為人單純,被人利用才犯案。
辯方續稱,由內地來港的被告母親、阿姨及球會代表昨到庭支持被告,被告已遭球會解僱,失去發展機會,過去四年的努力畫上句號,現已知錯,望獲輕判。
問基藍馬要多少錢
于洋(26歲)曾於07至09年兩個球季效力四海流浪,與事主非洲喀麥隆球員基藍馬份屬隊友,案發時為甲組球會愉園會的國援球員。
去年10月3日早上,于洋與女友到基藍馬九龍塘的宿舍找他。于用簡單英語說,要求基藍馬刻意輸掉當天下午愉園與四海流浪的賽事,方法是讓他射進一球,或讓他博得12碼。于又利用電腦繙譯功能,以法文詢問基藍馬想要多少錢,對方拒絕其要求。同日下午的比賽,于及基藍馬均有落場,最後愉園以○比二輸波。
今次事件並非打假波案中最嚴重案件。前香港代表隊球員陸嘉榮、陳志強及韋君龍在世界盃外圍賽中參與打假波,99年被判囚22個月、罰款3萬元及全球性終身停賽。另外,星島球員劉志遠亦因打假波,同年被判囚15個月。
案件編號:KCCC206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