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在廣東省海豐縣經營房地產項目的57歲港商周榮,因經濟糾紛被公安扣押138日,最後獲釋放。周榮今年5月7日向海豐縣公安局提出400萬元(人民幣,下同)索償申請,獲回應:「海豐縣公安局不是賠償義務機構,為此,決定不予受理。」周榮一生心血全泡湯,但公安局竟不承擔責任。
周榮接受內地傳媒訪問時稱:「我險些也成了趙作海!」(趙作海是坐了11年寃獄的河南農民)周榮祖籍海豐縣,上世紀90年代返家鄉投資房地產,是改革開放後當地最早回鄉投資港商之一。周榮在海豐公司名「海豐縣華通房地產公司」。00年3月,華通與當地一間名「汕尾市中洲房地產開發公司」合作,以華通公司名義聯合開發「荷園小區」的商品房(即可買賣及具產權證的住宅、商業大廈等),中洲的代表是當地男子周×水。
無罪獲釋 公安拒賠
詎料03年10月至07年7月,周榮與周×水在生意上發生糾紛,周×水報警指周榮詐騙,海豐縣公安局經濟偵查科事後對周榮立案偵查。同年7月10日,周榮在往廣州途中被海豐公安帶返海豐,將他扣押在看守所138天(即至07年11月29日),之後的一年多時間,因案件進入司法程序,華通所有業務被迫停頓。至08年7月4日,汕尾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終審裁定,周榮被控挪用資金、貸款詐騙等罪名不成立。
周榮投資泡湯,荷園小區120戶業主至今仍無法辦理房產證,地產項目全部爛尾。他今年5月7日向海豐縣公安局提出400萬元索償申請,但海豐縣公安局竟拒絕賠償。周榮堅持循其他途徑索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