叫喚不理 躁漢車撞前妻狂毆控方交代案情不清 官令當庭修改

叫喚不理 躁漢車撞前妻狂毆
控方交代案情不清 官令當庭修改

【本報訊】運輸工人聲稱叫喚前妻及兒子時對方不理睬他,一怒之下駕駛私家車撞倒前妻,然後下車向她拳打腳踢,甚至拿起路牌石屎躉企圖施襲。工人昨於區域法院承認蓄意傷人及不小心駕駛兩罪,還柙至下月2日始判。法官李素蘭批評控方未有詳細調查案發經過,致案情交代不清;又質疑現時控罪太輕,未能恰當反映案件嚴重性。
記者:楊家樂

報稱運輸工人的39歲被告謝國新,家有父母及三姊妹,他中三畢業後曾任髮廊助手及保安,有傷人及藏毒等五個案底。辯方求情指被告無精神病紀錄,只因與前妻感情糾紛才犯案。
案情透露,今年2月11日早上7時許,被告將私家車泊在藍田連德道對開的士站,坐在司機位,等候28歲前妻岑寶蓮及7歲兒子。當女事主送兒子登上校巴後,沿行人路步行往康華苑,其間被告駕車亦步亦趨。
其後女事主在被告的車前橫過康華苑怡康閣外的馬路。當她將步上行人路時,被告突然越過對面行車線,把她撞倒。被告隨即扭軚,撞向路旁花槽,估計當時車輛時速約20公里。

被告的座駕事後撞向花槽,車頭損毀。
資料圖片

被告前妻身體多處受傷。

落車打人圖石躉施襲

被告意猶未盡,下車走向事主,扯住她頭髮,狂打她的頭,猛踢她的背。被告更企圖拿起身旁的路牌石屎躉施襲,途人見狀大叫「唔好咁做,你會打死佢o架」,被告亦因石屎躉太重,未能拿起。身體多處受傷的事主乘機逃走及報警,警員到場拘捕被告。
被告警誡下承認毆妻,辯稱只因他曾叫喚她和兒子,但不理睬他,才以車跟蹤前妻,希望對話。至於車撞前妻,他解釋是收掣不及。
案件年初提堂時,當時控方曾指被告行徑幾近企圖謀殺。法官昨根據肇事車輛損毀程度及被告駕車手法,亦直指控罪太輕:「咁都算不小心駕駛?」
法官指案件非常嚴重,惟控方案情只用三言兩語輕輕帶過,連被告是有心或無意也沒有說明。法官質疑控方調查工作馬虎,更要求控方當庭修改案情。
案件編號:DCCC3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