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時薪20元,據說可讓僱主保持競爭力;但是否保得住勞工的基本生活?今晚11時,78歲的廁所事務員李萍結將告別時薪22.4元、沒工傷、沒強積金、沒膳食時間的潔廁生涯。終可脫離這刻薄剝削的勞動市場,並非李婆婆儲夠錢養老,只是腳痛眼矇的她終於輪候到公屋,願意去申請綜援!
李萍結99年從內地來港,當時67歲高齡,要搵食只能洗廁所。她的生活圈只限於尖沙嘴至油麻地的公廁。10年前爆出廁所工「7蚊一粒鐘」醜聞後,她的時薪一度由10.9元「躍升」至20.3元。但從此一直徘徊於約滿失業轉工、時薪20至22元間。
15元買餸食三餐
有工做是天大「恩賜」,所以僱主有年半沒給她法定假期、轉約時又取消用膳、想請假更要自掏腰包請替工。數年前李婆婆清潔時,被白粉針刺傷手指,那100元的急症室診金,公司拖延至今。捱生捱死月入3,500元。每日15元買餸已夠她吃足一日三餐。
樂施會委託香港大學民意研究計劃,本月初成功訪問509名市民,78%贊成最低工資立法應以「收窄貧富懸殊,保障在職人士及其家庭的基本生活」為目標,61%認為最低工資應訂在時薪30元或以上。
蝸居於油麻地板間房的李婆婆與全港近19萬名月薪低於4,000元的基層勞工的故事,是最活生生的寫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