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竟不相信公安提供的官方證據!」雲南省曲靖市富源縣一名法官,被指強姦兩名未成年少女而成為被告。但開庭審理時,法院竟接連推翻公安提供的證據,並以證據不足為由判被告無罪。受害家屬、檢察院均對判決不滿,要求上訴,事件亦惹民憤。逾萬網民對法官知法犯法的行徑看不過眼,並對法院包庇犯罪法官感不滿。案件昨午閉門二審,但至截稿時仍未宣判。
這名遭內地網民怒批的法官名為楊德會(45歲),大學程度,在富源縣法院行政庭當法官,他被控強姦、嫖宿幼女等罪。
僅需賠償兩萬元
案情指出,去年2月下旬,當地淫媒楊麗萍、李心愛將現年14歲少女鳳凰帶到楊的住所,他不但將鳳凰強姦,更對她拳打腳踢,折磨一整夜。此外,楊亦被指以200元人民幣代價,強姦由楊、李二人帶來的另一名14歲少女小雯。
鳳凰受害後三日才向家人哭訴,家人帶她去報案,而小雯卻一直沒與家人說,直至事發後四個月檢察院寄來通知書,他的哥哥擬動手打她,小雯才說出被害經過。楊德會於去年3月被捕,案件今年3月閉門審理。
一審期間,法院逐一駁斥公安部門提出的證據。公安指有現場證據顯示楊德會曾向鳳凰使用暴力、威脅,但法院卻以鳳凰、楊麗萍、李心愛的證供不一致,未能符合強姦罪應具備的特徵,先駁回可判處死刑的強姦罪。之後,法院認為公安提交的戶口證明,與當局的骨齡鑑定結論不一致,無法確定小雯案發時未成年,認為證據不足,推翻楊嫖宿幼女的指控。法院判決楊無罪,僅向鳳凰賠償兩萬元。

檢察院提出上訴
事後,受害者家屬、檢察院均對結果表示不滿,小雯父親怒斥:「法官知法犯法,幹出了強姦幼女的醜事還被判無罪,你說誰能接受這樣的結果?」當地檢察院亦認為判刑太輕,特別派人核實小雯的年齡,提出上訴。檢察院公訴科科長說:「如果一審中他被判無罪釋放,二審認定他有罪,一樣可以把他重新收監。」
雲南《生活新報》
網民有話說
‧「這是一片神奇的土地!神奇的天朝!」
‧「我只能說台灣你啥時候收復大陸啊!這土地沒法過了!」
‧「生殺大權操縱在這些禽獸不如的人渣手中,試問百姓還能見天日嗎?」
‧「此等荒淫法官理應重判,竟然無罪釋放,實屬荒唐!國之悲哀民之痛!」
‧「好一個和諧社會!好一個安定團結的社會!法律面前人真的要分幾等嗎?」
‧「法官犯罪判無罪,百姓無罪判有罪。說你有罪,無罪也有罪;說你無罪,有罪也無罪!」
資料來源:網易/騰訊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