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自病人的信 - 高慧然

來自病人的信 - 高慧然

收到一封讀者來信,寫信人雖自稱是精神病康復者,但腦袋相當好使,寫的信情理並茂,提出的一些看法也很實際。比如他認為葵盛東邨案的被告之所以犯案,與未得到適當照顧有關。支持這個看法的理據是,中途宿舍的病人病情更嚴重,卻從未發生類似案件,因為中途宿舍有社工、護士及其他專業人士長期駐守,時刻觀察病人狀況,病情不穩定的病人,能及時被送院醫治。
分散在社區的病人,卻未能得到類似照顧。有的雖有家人照顧,但家人不是專業人員,沒有足夠能力判斷病人病情的變化,也不一定有能力強制病人服藥。所以,許多精神病人犯案,首當其衝遇害的,往往是病人的家人。
更有一些病人,像葵盛東邨的被告那樣,是長期獨居的,他們一旦拒絕社工家訪,僅靠覆診時與醫生面談五分鐘,則很可能連醫生都不一定能即時判斷病人病情變化的程度,否則,病人也不可能在覆診兩個半星期後大開殺戒,濫殺無辜。讓重型精神病人長期獨居,說得好聽一點叫融入社區,說得直白一些,其實是棄置在社區。
要防止類似慘案再上演,增建中途宿舍是刻不容緩的事。望有關部門考慮。此外,精神病的成因雖未明,但與遺傳有關卻是不爭的事實。男女雙方均患分裂症的話,有極大機會誕下分裂症後代。所以,政府有權加強這方面的教育,至少,讓精神病患者在婚戀及生育前作出更周詳的考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