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市建局「樓換樓」賠償方案被轟搵舊樓業主笨,是「偽樓換樓」。居於觀塘舊樓業主劉先生指,七年樓齡賠償金額根本不足以在原區購入相同面積單位,「就算喺新界區都未必買到。」重建聯區業主聯會亦批評市建局新落成樓宇豪宅化,居民難以負擔,方案欠誠意。
市建局日前公佈,舊樓業主賠償金額維持按同區七年樓齡計算,只是業主收到補償金額,可選擇購買原址重建後的低層單位。如將來新落成樓宇的樓價較高,業主需補回差額,相反若落成後樓價較低,則可取回差額。重建聯區業主聯會成員王一民昨在記者會批評,「跟市價,如果到時樓價升未必買得起,樓價跌嘅話我點解仲要買?」她又擔心新落成樓宇豪宅化,居民難以負擔。
發展局:業主須承擔風險
聯會成員劉偉忠(圖)批評方案欠誠意,「連市建局主席張震遠都估冇市民揀呢個方案,點叫班舊樓業主接受?」他又指新樓落成需時,但當局沒有交代期間會否提供租金津貼等安排。他說現時與太太、女兒居於觀塘一舊樓單位,去年底市建局以海嘯呎價5,937元收購其單位,遠低於同區呎價水平,即使新界區也難以買到面積相若單位,故拒絕市建局收購。他建議當局以「呎換呎」方式,以相同面積單位安排居民繼續在原區居住,另成立獨立於政府部門的評審委員會,提高樓宇估價的準確性。
發展局常任秘書長周達明昨出席電台節目說,方案目的為業主提供更多選擇,並非增加補償金額或給予他們有投機機會。他指接受「樓換樓」業主需在律師樓存放保證金,並須承擔樓價波動的風險。而樓宇轉售、設立禁售期以及中途退出樓換樓賠償計劃的規定,下階段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