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政府將於今年第三季公佈自願醫療保險計劃方案。政府委託顧問公司完成中期研究報告,認為計劃應只承保住院,不保門診;市民投保後仍要自付部份費用,如首一萬元費用中需自付兩成,舉例市民在醫院「埋單」逾10萬元,最高需自付1.1萬元。
首萬元中自付兩成
食衞局日前與香港醫學會、私家醫院聯會、保險業聯會及病人互助組織聯盟開會。據悉,顧問公司發表的中期報告,建議自願醫療保險基本計劃只承保三等病房的住院服務,一些在診所內進行的簡單手術亦受保,但產子、美容及整容手術等不受保。由於門診收費較平,市民可自行負擔,故不在保障範圍。
報告建議,市民投保後仍需在某些醫療項目上,自付部份費用。建議首一萬元費用中,病人需自付兩成即2,000元,之後9萬元需自付一成即9,000元。換言之,若埋單總數10萬元,病人需自付1.1萬元,保險公司只賠8.9萬元。不過,若醫療費共30萬元,病人也只需自付1.1萬元,其餘由保險公司負責。此舉是希望防止濫用醫療服務,亦可減輕重症病人的開支。
報告建議接受有疾病人士投保,設有首三年索償等候期,即投保三年後才獲百分百賠償。市民越早投保,退休後可獲保費折扣越大。為吸引健康人士投保,以減少已有疾病人士投保帶來的風險,報告建議提供扣稅及無索償回贈保費的優惠,或保險公司進行再保險。
恐難吸引市民投保
食衞局暫未就方案及顧問報告表態。有與會者表示,未來保費相信會較現時昂貴,若投保後仍要自付部份費用,擔心不能吸引市民投保。將來政府或會制訂診斷或檢查指引,如哪些情況下才照胃鏡,免保險被濫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