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灰龕供不應求,寺廟興建靈位又引起「白色恐怖」,每隔一陣便見某區居民抗議。且中間有灰色地帶,合法抑不合法?令後人煩透了。人死如燈滅,但海上或花園撒骨灰的另類葬禮不普及,還得有個「位」。一位難求,甚至高達數十萬元亦未必「安居」。
那天到郵局給外國朋友快遞一份禮物,見一列一列整齊劃一又安全的私用信箱,當局表示近年租用者大減,空置率高,它們看來就似骨灰龕,全編號、上鎖,只能使用特配鎖匙,堅牢密封,信件由後面的縫派入,郵局職員不會開箱,在維護私隱權益方面可放心。這些信箱分大小兩款,年租270-650元不等,比暫寄殯儀公司便宜。
──不過,上述個人「奇想」是行不通的,原來條款規定不得儲存郵件以外任何物品,否則隨時終止租約不退款。他們終會「發現」,而閣下肯定沒法拜祭。
既然上述方寸寶地不能相容,有人把骨灰放到銀行保管箱中,這個反而無人過問亦長久保密。我有些律師朋友,在為死者宣讀及執行遺囑法律程序,打開保管箱才發現珠寶屋契紀念品外,間中也有牙齒頭髮斷指骷髏故衣和骨灰,見怪不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