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會推翻股東決定 重委3非執董國美兩大股東決裂

董事會推翻股東決定 重委3非執董
國美兩大股東決裂

【本報訊】國美電器(493)兩大主要股東正式決裂。國美昨發出通告,指第二大股東貝恩投資3名高層因股東反對而未能重選為董事;消息人士證實,反對票來自大股東兼前主席黃光裕。但國美即時行使董事會權力,重新委任該三人為董事。基金界指事件顯示黃光裕不願將一手創立的國美拱手相讓,鬥爭料持續。
記者:陳健文 吳綺慧

貝恩資本亞洲兩名董事總經理竺稼及IanAndrewReynolds,及執行董事王勵弘,被出席周二股東會股東所持投票權的52至54%投以反對票,未能重選為非執行董事。

黃光裕拒貝恩派員入局

國美發出聲明指持有31.6%國美股權的股東就重選部份董事投反對票深感遺憾,認為投票結果沒有真正反映大部份普通股東的意願,亦肯定不代表整體管理層和董事會意願。聲明強調,事件將公司陷於重大危機中,因若貝恩失去董事會席位,國美便須承擔最高約27億元的賠償。為此國美董事會前晚召開緊急董事會,重新委任三人為非執董,本周二即時生效。
據接近國美的消息人士證實,前日在股東會上反對貝恩三名高層出任董事的,確實是黃光裕。董事會雖已立即委任貝恩的代表來補救,但消息人士承認黃光裕仍有權再提出反對,並可動議召開股東特別大會,繼續阻撓貝恩代表入局。
消息人士稱,國美一方不會坐以待斃,勢將全力說服其他股東出來投票,以支持貝恩代表進入董事會。聯交所資料顯示,黃光裕現持有國美約33%股份,貝恩則持股約10.81%。去年黃光裕參與供股時,市場已傳出黃氏不希望將控股權交予貝恩,雙方意向亦出現分歧。
國美主席陳曉昨接受本報查詢時,未有否認反對票是來自黃光裕的說法,他指股東會召開前曾與黃光裕進行溝通,故早已得悉其投票意向,但他拒絕透露其他內容。陳曉強調,董事會再次委任貝恩的代表,是以全體股東利益作考慮。
陳曉說:「他(黃光裕)為甚麼要這樣做,我沒法子評論;但他的投票只是代表個人的利益,董事會是要考慮整體部份。」對於黃光裕日後會否進一步影響公司營運,陳曉只重申有信心可維持經營穩定,日常業務不會受到影響。

反映黃拒拱手相讓王國

基金經理稱,事件反映正等待判刑的黃光裕仍未願意對國美放手,他可能是要顯示在國美仍有影響力,為判決爭取一定籌碼。外資分析員則指,若黃氏執意將事件鬧大,應不會獲投資者支持,因貝恩的目的純粹只為金錢,黃氏的目的則較複雜。
股東爭拗未對其股價構成影響,昨收2.27元,僅跌2.99%,市場指因其不明朗因素早已反映。

黃光裕事件簿

‧2008/10/9 事件:國美股價接連急挫,黃光裕罕有參與分析員電話會議,指沒有抵押股份,他亦是最後一次向公眾講話
‧2008/11/21 事件:內地《世界企業家》雜誌網站首次披露,因涉土地違規等經濟問題,黃光裕11月17日被公安帶走
‧2008/11/27 事件:北京市公安局新聞辦證實,黃光裕因涉嫌經濟犯罪,正接受調查
‧2008/12/25 事件:國美宣佈12月23日開始暫停黃光裕主席職務,其妻杜鵑亦於同日辭去董事職務
‧2009/6/22 事件:國美宣佈貝恩投資入股及供股,為國美注入約32億元資金
‧2009/8/6 事件:證監會入稟控告黃光裕夫婦意圖欺詐,並凍結其約17億元香港資產
‧2010/4/22 事件:黃光裕案件於北京第二中級人民法院開庭,被控非法經營、內幕交易及以公司名義行賄三項罪名,等待判決
‧2010/5/11 事件:黃光裕於國美股東會上,否決3名代表貝恩資本的董事繼任,惟國美運用董事會權力,重新委任3董事進入董事會

雙方角力
黃光裕等候判刑 有機保留股份

國美(493)大股東兼前主席黃光裕力抗貝恩投資委任董事入局未竟全功,自己正等待判刑。中新社上月報道,黃光裕被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控以非法經營、內幕交易及以公司名義行賄三項罪名。市場料總刑期不逾20年。
審判當日,其妻子杜鵑及原中關村董事長許鐘民亦有出庭。當日控辯雙方均派出強大律師團激辯,控方在庭上出示過百組證據,要以多部手推車帶上法庭。黃光裕一方亦有就部份證據提出異議。
法律專家分析,若黃光裕行賄罪被定性為以公司名義行賄,其夫婦二人所持逾30%國美股份,有希望保留。有關判刑未知是否與黃光裕前日投票,反對貝恩委任董事入局有直接關係。此外,黃氏亦正面對在港涉嫌「證券欺詐或欺騙活動」的指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