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身為馬會遴選會員的洪承禧,被指收受中間人45萬元利益,協助一名賽馬會會員加快申請成為全費會員,去年因索取及收受利益等罪罪成,判監2年及賠償35萬元予馬會。案件原定於下周三進行上訴,但洪指處理上訴的其中兩名法官是馬會會員,有利益衝突,申請撤換法官被拒。洪就此決定提出上訴,昨被判上訴得直。上訴庭指出,法官作為馬會會員,他及其親友將來可能涉及會員升級事宜,法官難免完全避嫌,故應由非馬會會員的法官處理本上訴案。案件編號:CACC235/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