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深圳公安在國家外滙管理局及銀行協助下,近日搗破26家活躍中港的非法地下錢莊,行動中拘捕71人及凍結371個戶口,涉及金額合共1,000萬元(人民幣,下同),折合港幣約1,138萬元。公安指涉案地下錢莊過去一年已為客戶調動逾127億元來港,大部份流入本港股市及樓市。
據悉,涉案的26家地下錢莊由不同的家族經營,錢莊的每名成員分工明確,有人負責轉賬、有人負責記賬、有人去提取現金、有人負責統計等;而各錢莊間均有聯繫,如果一家出現資金緊絀,就會向另一家錢莊借拆。
拘71人撿現金逾800萬
上月22日下午3時,深圳市公安局經濟偵查局聯同中國人民銀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國家外滙管理局深圳分局派來的18人,兵分多路,在深圳福田及羅湖區一舉搗破了26家地下錢莊,當場拘捕涉案者71人,其中刑事拘留38人,行政拘留15人。
當場撿獲現金800多萬,銀行提款卡629張,用作儲存客戶資料的記憶卡271張、電腦17部、POS機兩部,存摺155本、數簿95本、印章120枚以及2,000份交易紀錄;另外凍結371個賬戶涉及1,000萬元。公安指該26家地下錢莊主要為廣東的客戶將資金調動來港,資金主要投入股市及樓市,估計過去一年涉及的金額達127億元。
負責是次行動的深圳市公安經濟偵查局七大隊隊長張展寧指,這些錢莊設在租用的商住樓宇,設備簡陋。例如由廣東普寧一個家族經營、設在書城大廈的一家地下錢莊,單位內只僅設電腦及傳真機,而單位內最多及最大就是保險櫃。
據悉,地下錢莊的利潤主要來自滙率差價、手續費及放貸,一般每筆錢收取千分之五手續費,若加上千分之一的滙率差價,滙一筆100萬元就有6,000元純利。一個地下錢莊一天可有800萬元以上的交易,即每日純利達4.8萬元,這還沒計算放貸的利息收入。
07年6月,深圳公安偵破由女港商杜玲經營的地下錢莊,當時杜玲在港還經營6間找換店,平時每天的交易額達800萬以上;08年杜玲被判入獄6年及罰款5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