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等機會委員會成立14年來換了五次主席,以第二任主席胡紅玉捍衞公義的形象最深入民心。胡紅玉(圖)掌管這個法定機構期間,林煥光正在港府擔任民政事務局局長,是她的「對口」局長。面對胡紅玉決定就升中派位機制存在性別歧視入稟控告當時的教育署,林煥光並沒有干預。他期望自己也不會受到政府不必要的干預。
2000年4月,胡紅玉決定控告政府、7月正式入稟,她事前曾主動向林煥光解釋,「我聽到,知道了」。林煥光沒點名說,當時負責教育的高官對平機會告政府「高度憤怒」,但林煥光都沒作任何游說。翻查資料,2000年4月,教育統籌局局長是王永平,至7月由當時的教育署署長羅范椒芬接任。羅太曾指,平機會控告教署「無補於事」。
「人在做 公眾在看」
林煥光謙稱難及胡紅玉,因為當年是她和陸恭蕙任立法局議員時,提出《平等機會條例》私人草案,政府知大勢不妙方提出自己的法案,最後催生平機會。林煥光的任期為三年,他希望任內能扭轉平機會近年被動、停調的作風,不希望受政府任何不必要干預,「我知道平機會可以做乜,唔可做乜」。退休高官加入公營機構,會否予人官官相衞的印象?林煥光說這要看個人風骨,總之「人在做,公眾在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