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蔭權於今年二月七日接受《南華早報》訪問時,表示自己正深思熟慮是否在補選中投票。經過三個月的「深思熟慮」後,在立法會答覆議員提問他會否在補選投票時表示,今次補選的性質特殊,都有反對聲音,需要小心考慮。
深思三月未有主意
我們香港特區公務員之首,在現行被扭曲的政制擺在位高權重位置的香港特首,單為立法會補選投票或不投票一件簡單事情上,歷三個月的「深思熟慮」後仍然十五十六,仍拿不定主意。幸而大多數的香港公務員都有很高的辦事效率,不因上梁不正而下梁歪。
最令人費解的是,曾蔭權對投票的猶豫踟躕,並非因為事件涉及複雜交纏,艱深難明的成份,也不是他個人覺得是正確或有不當的地方,而卻只是因為「有反對聲音」。曾蔭權把涉及憲制的莊嚴選舉事務,踐踏成「既合法但不鼓勵」的吸煙、淫褻不雅和一樓鳳條例之類等量齊觀的事。
作為香港的最高領導人,他是否應該捍衞及推許所有憲制上的合法安排,繼而責無旁貸地鼓勵香港市民在五區補選履行公民責任,踴躍投票?
香港其中一個最值得維護捍衞的,就是法治精神。法治精神讓所有香港市民及政府官員,私人企業和政府機構,都有一套完備的大家接受遵守的法典,讓大家不需因為不同利益信念背景而起爭拗,減少不必要的內耗,讓社會的各個環節板塊可以更順暢地進行發展。
五區普選若違香港法律,當然政府絕對不會容許補選在任何形式下進行,還應檢控相關人士。如果像曾蔭權說的「有人認為這個補選浪費公帑,沒有必要」,就應啟動補選修例程序,努力爭取在補選展開前讓修例在補選日期前三讀通過,讓「無理辭職」的議員不准再參選。這些都是法治下的合理程序,縱使姿態拙劣,也都合法。否則,作為負責任的政府,都不應在法例成功修改前推介法例可能修改後的結果。
市民切勿學曾蔭權
舉例說,如果政府和民間都有共識,覺得要市民出街必須攜帶身份證的法例已經過時,建議在今年七月一日後取消,並準備盡快在立法會提案通過。在法例通過前,所有人特別是政府官員,包括特首,都無權也不當地去鼓勵,或表示自己會考慮在此期間不攜帶身份證。五區補選就像攜帶身份證一樣,既然仍是法例容許的舉動和措施,政府包括特首必須義無反顧地捍衞這個法治制度下容許的合法行為,而不是引用甚麼藉口來打壓。
行使法律賦予的權力和行為,都毋須考慮別人的喜好。
香港市民勇敢地為民主自由和公平投票,那是最基本的民主精神,切不可學曾蔭權左顧右盼,船頭驚鬼、船尾慌賊地推敲有多少贊成反對聲音。
何明
自由撰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