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向死人追卡數捱轟

銀行向死人追卡數捱轟

有死者遺屬投訴,已知會滙豐銀行丈夫身故,銀行仍向亡夫發單追收生前欠下的信用卡卡數。有律師表示,銀行應待死者的遺產有人管理時,直接向遺產管理人申索債款較合情理。

鍾女士丈夫生前是滙豐銀行信用卡客戶,他於3月1日離世,鍾女士聯絡遺產承辦處處理其遺產,希望能從遺產中拿取現金辦理身後事。「因為我老公生前欠落滙豐銀行2萬蚊信用卡數,3月頭我聯絡滙豐將老公嘅死亡證同身份證副本交畀佢,滙豐應承我暫時唔追條卡數住,等遺產承辦處有結果先。」

滙豐稱誤會並致歉

惟滙豐卻於3月16日向鍾女士丈夫發信追收信用卡欠費,連同遲繳卡數罰款一共20,910.77元。鍾女士直斥滙豐做法不近人情,「佢講一套做一套,明知我老公唔喺度,轉個頭又寄封信嚟追卡數。」
滙豐解釋,在接獲鍾女士提交的文件後,已即時豁免信用卡逾期及財務費用;而在信用卡戶口結束後,電腦系統直接寄出最後賬單,目的是通知已故客戶的遺產管理人有關賬戶的結欠,而非收費信,就事件引起的誤會致歉。本報再聯絡鍾女士,她不同意滙豐解釋,「封信寫住最後還款日係4月12號,擺明叫我喺嗰日之前還卡數。」
本報分別向恒生、渣打及東亞銀行查詢離世客戶信用卡結欠的處理方法。恒生銀行表示,若借貸人身故,債項會由遺產或/及遺產承辦人處理及承擔,銀行會依照法律程序處理,或按個別客戶情況作適當安排。
渣打及東亞銀行則指會先行凍結離世客戶的賬戶。渣打表示會聯絡離世客戶的遺產承辦人商討結欠,並豁免客戶離世後欠款的所有利息,有需要更會考慮行使抵銷權抵銷客戶結欠;東亞則指會按實際情況對離世客戶的結欠作不同跟進。
檔案編案:0320053

律師的話
銀行應向遺產管理人申索

律師梁永鏗指,如離世人士欠下銀行債項,銀行應待死者遺產出現遺產管理人,才向該管理人申索,管理人也有責任先清繳死者欠債,「用番死者嘅遺產還死者嘅債,唔會夫債妻還或者父債子還,如果死者遺產唔夠還債,管理人唔需要另外拎錢出嚟代死者還債。」
司法機構發言人表示,按香港法例第10章《遺囑認證及遺產管理條例》,如死者遺產不超過15萬元,遺產管理官可按簡易方式,將死者遺產包括手頭現金、銀行存款或強積金,交遺產管理人處理,需時約6星期;若死者生前欠下債項,將延長遺產處理時間。
稅務局則指,《2005年收入(取消遺產稅)條例》於06年2月11日生效,在該日或之後離世人士的遺產均不用繳納遺產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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