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號稱全港最大流動通訊網絡商CSL(香港移動通訊有限公司),推出的流動寬頻服務聲稱「無限用量」,實情是用戶上網超過指定用量後,上網速度會被CSL自動減速。電訊管理局認為CSL違反《電訊條例》第7M條文,重罰13萬元,是干犯7M條文歷來最重罰額。
電訊局於今年初接獲大量CSL用戶投訴,指CSL根據合約內的「公平使用政策」條款,列明若流動寬頻用戶的上網超過指定用量,影響到其他用戶的時候,CSL便有權將該用戶的上網速度自動限速。以最低消費的3.6Mbps下載速度月費計劃為例,當用戶該月的上網用量超過4GB時,上網速度便會自動減速至16kpbs,幾乎變相將用戶的上網功能「廢武功」。
公平條款只列於網站
電訊局調查後指,CSL的「公平使用政策」條款,雖然列於網站,但無列在銷售單張,廣告中標榜流動寬頻服務是「無限用量」的字句,涉誤導欺騙,違反《電訊條例》第7M條文。
該局指另一電訊商中移動香港提供的流動寬頻服務也有類似條款,但該公司提供足夠用量予「無限用量」客戶,認為CSL需檢討,故判罰13萬元,是首次有電訊商因公平使用政策遭判罰。
CSL表示不同意電訊局裁決,但尊重結果。發言人稱,當初訂立公平使用政策,是要確保旗下流動寬頻網絡運作暢順,避免遭濫用,公司於今年2月已修訂有關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