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港府昨就重寫《公司條例》進行第二期諮詢,其中建議核數師獲授權,可要求更廣泛類別人士包括公司僱員提供資料,有別於目前只可要求公司的董事、經理及秘書提供資料。
准要求僱員提供資料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副秘書長梁志仁指出,政府從02年開始不斷與會計師公會討論上市及私人公司的核數事宜,由此建議修訂《公司條例》,讓核數師可向公司僱員、附屬企業的高級人員和僱員,以及任何持有或負責公司會計紀錄的人士,提供有助核數的資料、解釋或協助。
另外,由於《上市規則》已要求上市公司披露董事薪酬,政府建議撤回有關在周年賬目之外,另再擬備一份董事酬金報告書的建議。梁志仁預期,整個《公司條例》重寫工作於2012年度完成立法,之後再修改附屬法例,估計2013年後才會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