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億注資藝術發展基金

30億注資藝術發展基金

【本報訊】民政事務局將於下周五向立法會財委會申請撥款30億元,注資藝術及體育發展基金,希望透過投資每年獲1.5億元投資回報,協助藝術及體育發展。有立法會議員擔心基金一旦投資回報不達標,將嚴重影響本港藝術及體育團體發展。

每年預留3000萬發展

政府在97年成立藝術及體育發展基金,注資3億元;政府曾在07及09年兩度注資。民政事務局常任秘書長楊立門昨表示,近年政府對藝術及體育發展的資助大增,單是藝術發展局過去三年,每年平均申請2,200萬元用作培訓中小型藝術團體及培養人才,因此當局計劃每年預留3,000萬元予藝發局。
楊立門說,基金現只剩1.23億元,若不注資很快便「玩完」。他指,注資的30億元是用來投資,希望每年約5%、即1.5億元投資回報,以資助往後每年藝術及體育發展。對於當局用投資回報資助藝術及體育發展,立法會民政事務委員會副主席陳淑莊感到十分奇怪,「如果投資成日見紅,咁啲藝術同體育團體咪冇得資助?一定會影響佢哋發展。」她認為當局要公開基金的投資細節,讓市民監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