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家中剛添小孩的內地男子,為紓解財困,來港以假身份證覓得工作。惟他所煮的豬扒不合廚師要求,遭粗言辱罵,他忿然用菜刀劈向廚師頭和面部,更砍斷對方右手食指,無法駁回,至今仍未復工。被揭是黑工的內地男子,昨在區域法院承認蓄意傷人等三項罪,法官斥其手段殘酷,判囚51個月。 記者:陳詠詩
現年38歲被告吳克鴻,身形高大,93年因管有他人身份證及非法居留判囚。昨承認於1月16日,在旺角新巴黎越南餐廳內,蓄意傷害36歲事主陳錦坤,並被揭發用假身份證及違反逗留條件。
手段殘酷 判囚51月
辯方求情指,被告原在內地當散工,月薪1,200元,要照顧妻子及三名子女。幼子去年出世,致經濟緊絀,才來港搵工。惟被告在涉案餐廳工作三個月來,與事主不時爭拗,遭對方粗口責罵及講是非,感到不開心。事發時,事主不僅粗口辱罵被告,又扼拳似要襲擊他,被告一時憤怒才犯案。
暫委法官吳蕙芳指斥,事主被斬至倒地,沒有還擊力,但被告不肯放過事主,繼續斬向其頭部,更斬斷其手指,造成永久傷殘。被告的惡行及殘酷手段遠超其嬲怒程度,判入獄51個月。
案情指,被告於09年7月持雙證程來港。其間,他利用在深圳以250元購得的假身份證,在涉案餐廳覓得廚房工作。事發日下午,被告所煮豬扒不合事主要求,兩人起爭執。被告隨手在枱上執起11吋長菜刀,一刀斬向事主面部,令他倒地,又繼續斬向事主頭部,將其擋刀的右手食指也砍斷。在場廚工喝止,最後報警。事主的斷指於三小時後才被尋回,已無法接駁。其左臉留有近5吋長割傷,需縫20針,頭部及手背亦有很深的刀傷,一度送入深切治療部。
案件編號:DCCC35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