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建築業訓練男導師在公園露械及非禮11歲女童,早前在粉嶺裁判法院審訊時,裁判官鄭紀航認為受害女童及其弟年紀小,不宜出庭接受盤問。被告終獲控方改控普通襲擊罪,並撤銷露械罪名。裁判官審閱報告後昨判被告接受社會服務令120小時。案情指,55歲被告關偉石(圖)去年8月20日在沙田禾輋邨公園,撫摸一名站在滑梯下的11歲女童胸部,當時他沒拉上褲鏈,露出陰莖及陰毛。女童攜九歲弟弟逃走,途人報警拘被告。案件編號:FLCC27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