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異鄉記》究竟是散文、隨筆、遊記,還是未完成的小說?什麼都是,什麼都不是,張迷遊走在未經定稿的文字之間,像進到雜亂的後台看一個熟悉的藝人吊嗓子,雖然即將上演的好戲終於沒有上演,也興奮得眉花眼笑。很明顯的,好些素材後來用在長篇小說《秧歌》,第七章甚至忽然冒出男女主角的名字:「曬着太陽,女人月香覺得腰裏癢起來……一隻狗鑽到男人椅子底下。一根蓬鬆的尾巴,在他的臀後搖擺着,就像是金根的尾巴一樣。」我一直嫌《秧歌》太正襟危坐,人物就算沒有去到魂不附體的田地,起碼有點心不在焉,而且字裏行間缺乏張愛玲慣常的幽默──五十年代胡適說「近年所讀的中國文藝作品,此書當然是最好的了」,無德無能的後輩不敢駁嘴,但鍾情的畢竟是那些趣味更濃的短篇。
那麼《異鄉記》的浮現,近乎幾十年前欣賞過的經典電影出光碟,花紅裏竟然有原汁原味的makingof,喜出望外開了一扇窗,本色的嫵媚教人傾倒,誰都不應該計較什麼完整性藝術性。嬌生慣養的千金小姐千里迢迢下鄉探望避難的丈夫,其裙拉褲甩可想而知,路途的崎嶇固然罄竹難書,還加上特殊的政治背景,以「一步一驚心」形容毫不為過。可是她這樣記錄摸黑起程的情景:「阿媽與閔先生幫着我提了行李,匆匆出門。不料樓梯上電燈總門關掉了,一出去頓時眼前墨黑,三人扶牆摸壁,前呼後應,不怕相失,只怕相撞」,我一面讀一面忍不住笑。在環境惡劣的時候不忘幽自己一默,需要的是青春的活力和對世情的洞悉,二十五歲的她一應俱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