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桑拿浴室主任與13歲女鄰居拍拖,聲稱女友太可愛,熱戀間偷嘗禁果,奪去女友貞操。兩人分手後,女友母親得悉事故,報警將他拘捕。
他昨在高等法院承認與16歲以下女童非法性交,及作出猥褻行為等共六項罪,還柙至下月1日,等候心理報告及女童創傷報告始判刑。
現年28歲被告姓蔡,在桑拿浴室當領班主任。辯方求情指,被告來自破碎家庭,教育程度不高,與女事主拍拖時,確信該段感情可以開花結果,才情不自禁,做出錯事。最終女事主提出分手,被告已吸取教訓,不會重蹈覆轍。
月事期間仍性交
案情指,被告與女事主的後父為朋友,租住鄰近單位。去年5月,被告跟女事主發展成情侶關係,由5月至7月間,兩人在雙方家中發生多次性行為。其中一次,被告沒有戴安全套,翌日便替女事主買事後避孕丸。
另一次,女事主正值月事,被告仍進行性交。被告曾把事故告知女事主的弟弟,而該段感情至同年7月結束。翌月,女事主母親得悉事故,致電查問,被告否認,女事主家人決定報警。
案件編號:HCCC40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