隧道棄嬰屍 港司機涉故意殺人被捕嬰父:殺人償命 理所當然

隧道棄嬰屍 港司機涉故意殺人被捕
嬰父:殺人償命 理所當然

【本報訊】上月在深圳布吉駕貨車撞傷少婦、勾着載有BB嬰兒車逃走的梁姓港人司機,昨被深圳市人民檢察院以涉嫌故意殺人罪逮捕;稍後將進入審查起訴司法程序,梁將面臨最高判死刑的懲處。死者的父親表示:「殺人償命,理所當然!」希望法律為夫妻討回公道。
受害BB的父親周義貴(21歲)昨知道司機被控故意殺人罪,感到很安慰,認為法律是公正的:「希望法律幫我討回公道。」其重傷的妻子黎雲,仍在布吉南灣人民醫院留醫,但情況已好轉。據黎雲透露,司機妻子日前曾到醫院跪地代夫道歉,並拿出3,000元希望補償但被拒絕。黎知道司機有一名兒子,想不到他作為人父竟然會對一名嬰兒做出如此殘酷的事。
深圳檢察院昨公佈案情指,今年4月25日上午7時11分,涉案港人司機梁冠彪(35歲)駕駛貨車撞傷20歲女子黎雲後,貨車將載有四個月大嬰兒周孟麟的嬰兒車勾住拖行。當車行至匯佳百貨路段遇到紅燈停車時,有市民通知梁指勾住嬰兒車(當時BB在叫喊、手腳仍郁動)。梁駕車加速逃走,直至出塘朗山隧道後才將嬰兒車丟棄路邊。
梁冠彪事後企圖從皇崗過關返港被公安拘捕,布吉交警以交通事故逃逸即時將他行政拘留,當時梁向交警表示不知道撞到人,更不知勾住嬰兒車。公安為了查清事實,事後用同樣的嬰兒車及貨車模擬事發經過,結果揭發有人曾在隧道棄嬰屍,再在隧道外棄置嬰兒車。

被棄屍的男嬰周孟麟。

涉在深圳撞人不顧而逃的司機梁冠彪。

最高可判處死刑

檢察院認為梁明知仍勾住生存的BB而駕車逃走,導致周孟麟死亡,其行為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32條之規定,涉嫌故意殺人罪。根據該刑罰,故意殺人罪最高可以判處死刑或無期徒刑。
黎雲家境清貧,無力支付未來大筆醫療開支,境況堪憐。蘋果日報慈善基金至今共收到逾16萬捐助黎雲,將安排轉交善款給她支付醫療費等開支。

「黎雲」捐款編號:C2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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