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認與XY女童六度性交

少年認與XY女童六度性交

【本報訊】年輕髮型助理先後透過互聯網,結識兩名女童。他與其中14歲女童發展成情侶,三度帶她回家性交;其後又與一名13歲女童見面,一日內與她性交三次,他先帶該13歲少女到樂華邨遊樂場梯間「打野戰」,再回家接連性交兩次。該名髮型助理昨在區域法院承認六項與未成年少女非法性交罪名,還柙至本月27日判刑。

與13歲女一日性交三次

現年17歲被告黃長霖,任髮型助理,昨承認於去年12月至今年1月6日間,三度與14歲女童X非法性交;另於今年1月31日,一日內三度與13歲女童Y非法性交。
辯方求情指,被告犯案時知道兩名事主年紀,他出於對性好奇,因衝動犯案。被告聲稱與X為情侶關係,因此認為情侶間發生性行為屬平常事。但這說法不為暫委法官陳錦昌接納,法官指若兩人是小情侶,兩小無猜,不可能有另一個女童出現。
法官認為,被告性交時沒有採取安全措施,有機會令兩名事主成孕,行為不負責任,亦非一時衝動犯案,但先索取教導所、勞教中心及更新中心等報告始判刑。
案情透露,被告分別在去年9月及11月透過互聯網認識X及Y,他於去年12月至今年1月6日間,三度在觀塘宜安街租住的房間,與X非法性交。至1月31日,離家出走的Y到被告工作的髮型屋等他收工,兩人在樂華邨遊樂場一處梯間性交。被告其後再帶Y回家,再接連兩度性交。其後,兩名女童不約而同因下體不適求醫,因而揭發事件,被告終被警方拘捕。
案件編號:DCCC34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