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林瑞麟說補選用1.5億是浪費公帑,事實是否如此?
A:《信報》前主筆練乙錚曾撰文比較外國公投的人均成本。英國政府每主辦一次與歐盟有關的公投,人均成本是1.8英鎊,即約24港元。1999年澳洲全民公投的人均成本折合是21港元。加拿大卑斯省主辦公投的人均成本約是27港元。若以全港700萬人口計算,五區公投的人均成本約為21.4元。練乙錚的結論是:「香港若搞五區總辭變相公投,銀碼與西方國家幾乎一樣。」
公民黨秘書長陳家洛指出,舉辦任何認真的民主選舉,都要公帑。在現行不民主的制度下,所謂浪費公帑的批評,似乎更適用於行政長官和立法會的選舉。例如2007年的行政長官小圈子選舉,花了逾8,000萬元公帑(包括選委會和特首選舉)。「如果有人認為要鼓勵市民積極參與只有一半議席由普選產生的立法會選舉,如果有人認為泛民主派可以嘗試突破行政長官的小圈子選舉,我們就可以同樣鼓勵所有選民,積極參與這次變相公投的全民運動,為爭取民主不斷注入所需的希望和承擔精神!」
此外,本報翻查資料,發現政府委任了102名區議員,委任區議員每屆月薪、津貼連實報實銷開支,高達逾2億元;委任制所花的公帑,貴過五區公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