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港大醫學院繼前院長林兆鑫盜用私家症款項入獄,再有要員騙財被控。外科學系前行政主任擅取港大醫療技能發展中心所發信用卡,兩年間用以購物及現金透支302萬元。她昨於區域法院承認藉公職作出不當行為罪,求情指受家庭、工作及婚姻壓力影響,又不欲家人擔心,只好瘋狂購物送禮,營造愉快假象。案件押後判刑。
稱失業前夫暴力對待
現年42歲被告陳秀紅,昨身穿黑色套裝應訊,神情黯然。被告承認一項藉公職作出不當行為罪,另外三項盜竊交替控罪則交法庭存檔。
法官邱智立昨直指被告長時間挪用公帑,校方卻一直未有揭發事件,質疑核數程序有問題。法官將被告還柙至本月20日宣判。
對於被告為何犯案,辯方有一番解釋。有父母及三姐一兄的被告,自香港大學碩士畢業後,95年加入事發中心,表現卓越,屢獲嘉獎,不惜通宵達旦工作,為醫療事業付出心血。惟與被告較親密的二姐96年因癌症去世,06年其兄亦遇上不幸事件,要由被告代為照顧女兒。
被告99年結婚,但丈夫一直失業,患有思覺失調,卻不肯就醫,更多次以暴力對待她,甚至揚言要把她「丟落街」。兩位胞姐輪流勸她離婚,但她不忍心,直至07年才和丈夫分居。惟被告仍出錢出力替他找新居,兼且供養他及他的貓兒。去年被告現任同居男友提出反對,被告才停止供養,但仍沒有怨恨前夫。
辯方求情指,被告不愛奢華生活,只因不欲年邁父母擔心,才瘋狂購物贈予家人,訛稱是丈夫及上司所送,營造愉快生活的假象。現在前途盡毀,與新男友的婚事暫緩,最近更破產,被告後悔當初沒有勇敢面對生活問題。她又指,聆訊影響她現於某法定機構的工作崗位。
盜印鑑偷學費還卡數
案情指,被告案發時任職港大外科學系行政主任,處理由外科學系管理的醫療技能發展中心的行政工作。為方便支付費用,中心以被告及當時系主任黃健靈教授的名義,申請兩張公司信用卡。
04年1月至06年12月間,被告擅用上述兩張信用卡,購物158萬元及透支144萬元。她又利用黃的印鑑,轉賬中心所收學費,以清還卡數。至07年初她向黃教授坦承罪行,同年12月離職。
案件編號:DCCC1362/09
案中有案:被告願助廉署頂證他人
辯方昨日重提前港大醫學院院長林兆鑫盜用私家症款項事件,作為求情理由。
已清還九成款項
辯方昨求情稱,被告或會協助廉署調查,從而對「一啲人」進行檢控,希望以此作為其中一個求情理由。
辯方又指,廉署於去年初正式拘捕被告,惟被告於07年案件揭發後不久已開始還款,加上賣樓及離職提早取得退休金,至今已歸還272萬元,佔涉款約九成。
辯方求情又重提港大醫學院前院長林兆鑫盜款的案例,表示林於認罪當日才還錢,仍獲43%的刑期扣減,被告理應獲得更寬大的處理。本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