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遭童軍旅長座駕撞死 母索償

兒遭童軍旅長座駕撞死 母索償

【本報訊】童軍旅長在將軍澳主動教13歲少年童軍「揸大膽車」,不幸將7歲騎單車男童鄭劍撞死。事隔近三年,男童母親指車禍導致她精神受驚嚇及患上精神病,昨日入稟高等法院,控告旅長及駕車的童軍,要求索償。
原告徐月華,被告任振強及由父親當監護人的林姓少年。原告在入稟狀指,07年5月6日,任容許及指示只得13歲、沒有駕駛資格的林童駕車,撞倒鄭劍喪生,導致原告精神受驚及患上精神病。

「點放得低 得一粒仔」

父親鄭興強透露,已往愛兒墓前拜祭,明天正是兒子的死忌,心情更覺沉重,目睹客廳中昔日兒子的生活照,即忍不住落淚,「點會放得低,得一粒仔!」
育有兩女的鄭父憶述,妻子認屍時目睹兒子的凄慘死狀,太陽穴位置爆裂,多條肋骨折斷,頓時精神崩潰。由於妻子太思念兒子,患上抑鬱,曾服藥圖自殺。記者昨日到訪,她只匿藏被窩,不想見人及講話。
鄭父憤斥:「件事擺明謀殺,見到佢會一刀一刀斬死佢,最多我自己都坐監,我話我有精神病,最多坐幾年。」
任振強當日駛車接載13歲及15歲的少年童軍,並提議教兩人駕駛,當13歲少年駕至彩明苑迴旋處時,將騎單車的鄭劍撞倒。任承認危險駕駛導致他人死亡及妨礙司法公正等罪,遭加監至一年零十個月。
案件編號:HCPI211/10

死者父親鄭興強指妻子飽受情緒困擾,而愛兒照片(小圖)一直放在客廳。 姜偉康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