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運輸公司東主楊德祥於明愛醫院門外心臟病發,送院後證實死亡案,昨繼續死因研訊。當時因交通擠塞,消防隊目憑經驗直接聯絡明愛急症室,幾經波折才安排到救護車到場。專家證人則認為事件中並無延救情況,死者在1分鐘內已獲搓心急救。案件今日將有裁決。 記者:蔡曉楓
消防區長徐文良昨指消防處報告顯示,08年12月20日下午約2時45分,先接到有人報稱深水埗永康街11號有人被車撞倒,消防處派出荔枝角消防車、長沙灣及旺角的救護電單車及救護車。1分鐘後再接報有人稱在永康街111號有人心臟病發暈倒,因地址不同,故再派出長沙灣消防車、旺角及葵涌的救護電單車及救護車。
專家證人指沒有延救
徐文良續稱,由於當時旺角交通擠塞,電台多次向消防處「追車」,消防處一名姓關女隊目,基於個人經驗,於2時55分直接致電明愛醫院急症室救護車聯絡員譚德龍,查問能否安排救護車,但無人接聽。據譚德龍稱,當時曾接到一名男子來電,問譚可否安排救護車,但因救護車正進行交收,未能派車。不久,一名明愛女職員問譚是否知悉有人在醫院外暈倒,譚於是致電消防控制中心,要求盡快派救護車到場,對方表示已作安排。至2時58分,關隊目再找譚,譚表示明愛有一輛救護車可派出,該車於59分到現場,10分鐘後將死者送往明愛急症室。
而替死者進行急救的明愛前外科醫生韋樂申,曾指10分鐘內兩次致電急症室,也未安排到救援人員到場。
法醫指死者楊德祥死於缺血性心臟病,中大內科及藥物治療系助理教授殷秉言指死者並無延救,因楊在1分鐘內有醫生替他搓心,5分鐘內有救護人員到場用心臟去顫器進行急救。一般在醫院外因心律不正心臟病發的人,存活機會低於百分之十。
明愛醫院行政總監馬學章昨到庭作供解釋報告,他指服務助理尹凱詩有不足之處,未有即時出去檢視情況,即使1分鐘後她通知急症室,也難以彌補給人冷漠印象的過失。馬指出,事發前醫院曾商討對緊急求助的指示,當時院方認為難以應付院外的求助事件,除非增加人手,故打算遲些才決定,有關指引就這樣「放低咗」。至於案發時因急症室的抬床不能進入電梯、又沒有流動的心臟去顫器,因此即使派員救援,與死者當時接受救護員的急救無異。醫院事後已增加求助熱線,經當值醫生評估情況會派一隊醫護人員協助。
案件編號:CCDI1364/08
救護車到場時序
14:45 消防處接報深水埗永康街11號有人被車撞倒
14:46 有人稱永康街111號有人心臟病發暈倒
14:55 消防處一名姓關女隊目直接致電最就近的明愛醫院的急症室,但無人接聽
14:58 關隊目聯絡救護車聯絡員譚德龍,譚表示明愛有一輛救護車可派出
14:59 由明愛急症室派出的救護車到現場
15:09 救護車離開現場將死者送往明愛的急症室
資料來源:證人供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