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外號「花柳全」的械劫案甲級重犯何毓桓,今年1月5日在石壁監獄內由懲教員安排轉倉工作時,涉嫌以白色碎瓷片襲擊懲教員,導致事主頭及手腕受傷。案件昨在荃灣裁判法院開審。
囚室受查瓷片傷人
被告何毓桓(51歲)昨在警員荷槍實彈戒備下到達法院。警方加強保安,記者進入法庭需經過金屬探測器檢查身體,並由警員查看攜帶物品。法庭內有十名懲教員及庭警看守。
事主為二級懲教助理毛雲標(42歲),他昨供稱,案發日早上9時許與三名同袍往被告的囚室,先進行金屬探測器例行檢查,然後向被告搜身,當他蹲低查看被告放置隨身物品的紅色膠桶時,感到頭頂突然被襲,他即時舉起左手擋格,卻遭被告用物品刺傷。事主左手腕流血,地上留下五塊白色碎瓷片。
其他懲教員合力把被告制服,其間兩度施以胡椒噴霧。事主送院後左手需縫上兩針,休假十日。案今續審。
案件編號:TWCC31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