升降機評級每三月更新

升降機評級每三月更新

08至09年間發生多宗升降機斷纜、「飛」事故,引起全城關注升降機安全性監管問題。機電工程署去年接獲246宗升降機意外報告中,204宗因乘客不小心使用(如遭升降機門夾手指或被門碰撞),其餘42宗涉及機件故障。
為加強監察,機電工程署去年6月推行「註冊升降機承建商表現評級」,將違規事項分為五類,記15分、6分、4分、3分或2分,分數累積的有效期為一年。承建商於12個月的累積平均分數超過4分(計算方式:平均總分10分減去﹝累積分數÷巡查升降機次數﹞),或同一部升降機被累積達12分或以上,會被發警告信。該署每三個月更新及公佈承建商的表現評級,市民可到該署網頁查閱: http://www.emsd.gov.hk/emsd/chi/pps/le_pub.shtml
檔案編號:0224016

升降機常見違規事項例子

A類(15分)
安全鉗或煞車掣失效,致機廂不能停止運行
機廂門安全鎖或層站門鎖失效,致門沒有完全關閉仍能運行

B類(6分)
纜索鬆動或接口有問題
機廂超載保護裝置與設計不符,致超載時仍能運行

C類(4分)
緊急警報裝置失效
機廂損壞,影響乘客安全

D類(3分)
關門力度過大
機廂門或層站門保護裝置失效

E類(2分)
機廂風扇不能運作
機廂照明燈不能運作

資料來源:機電工程署網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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