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速遞兩墳場職員收賄入獄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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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墳場職員收賄入獄一年

【本報訊】兩名將軍澳華人永遠墳場職員收取家屬600及500元利是,以便配合家屬擇日於吉時為先人起骨。兩人昨在觀塘裁判法院裁定三項代理人收受利益罪成立,他們辯稱以為收利是無傷大雅,裁判官則指貪污是社會毒瘤,判刑需有阻嚇性,各判囚一年。兩名被告是洪以理(55歲)及梁志榮(51歲)。控罪指洪於07年7月27日及08年7月,收取兩名家屬600元利是,梁則被指於08年7月收取500元利是。
案件編號:KTCC774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