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當飲食界立法會議員張宇人「亂噏」廿四為最低工資開價;當特首曾蔭權面對日漸惡化的貧富懸殊仍坐視不理,打工仔惟有靠自己力抗無良僱主、無能官員。6,300名市民昨日在烈日當空下上街,參與不同團體發起的5.1勞動節大遊行,力撐最低工資時薪不少於時薪33元。有遊行人士更穿上露出假臀部孖煙囪,怒斥張宇人凉薄,是「屎忽鬼」。
記者:盧文烈、袁慧妍、翁煜雄
昨日5.1勞動節,全日最少有五個團體發起遊行,其中職工盟主辦的反貧富懸殊大遊行最具規模,主辦單位報稱有3,500人參加,警方指有1,900人。職工盟多個屬會包括國泰空姐及機師工會等都有派員出席,記者協會亦首次參加遊行,爭取改善記者待遇。遊行也吸引不少80後青年參加,他們爭取勞工權益之餘,亦希望盡快落實雙普選,踢走漠視工人權益的功能組別議員。
「高官離譜 民怨爆煲」
「沒有公平,那有和諧;高官離譜,民怨爆煲!」遊行人士下午3時先在維園集合。主辦單位將張宇人及曾蔭權「化身」成官商勾結的吸血鬼,在遊行隊伍中打頭陣,諷刺兩人猶如吸血鬼,剝削工人利益。當遊行隊伍抵達政府總部,職工盟更向遊行人士派發紙袋,發起工人谷氣行動,遊行人士先把滿腔怨氣吹入紙袋,然後用手拍打紙袋,製造聲響,最後再向吸血鬼怒擲爛袋洩憤。
昨也適逢是國際家務工日,多名家務助理化身成「媽姐」,一手把玩假辮子,一手抱着假嬰兒娃娃,上街爭取合理待遇;有外傭化妝成血流披面,又被「鎖鏈」重重圍鎖,寓意自己有如奴隸,希望政府將外傭納入最低工資保障範圍之內。
最低工資立法進入關鍵時刻,遊行主要訴求是爭取最低工資時薪33元,任清潔工的郭女士,每日工作11小時,月薪5,600元,即時薪僅得22元。她說,扣除租金約4,000元,每月只得千多元使費,現時只能靠積蓄維持生活。她強調,商界建議的24元最低工資根本不能餬口。任點心師傅的羅鄧敬雖然月薪萬多元,但也力撐其他低薪同業,她希望政府改善打工仔工時過長的問題,「我哋啲職業婦女唔止打一份工,出面一份,返到屋企洗衫煮飯,做阿四一份,管教子女又係另一份。」
再爭每日八小時工作
職工盟秘書長李卓人強調若最低工資訂於時薪33元以下,打工仔必定繼續上街抗爭,而繼成功爭取最低工資立法後,工會下一波運動是爭取立法規管每日8小時工作。他又警告,資方在經濟好轉應與員工分享成果,否則工會會採取工業行動,以罷工爭取合理待遇。
另外,多個團體包括街工、社民連、工聯會等,昨日早上也分別發起遊行到政府總部抗議,要求政府訂立最低工資不少於33元,以及規定工時上限每周不逾40小時。其中工聯會報稱有2,500人參加遊行,連同其他團體則有2,800人,警方則指工聯會遊行約有1,200人參加。
約10名社區工作者亦舉辦遊行,發言人冼昭行不滿早前張宇人提議最低工資為20元,後來又改口指24元就足夠,指張宇人「非常勇敢捍衞大財團利益」,故向戴上張宇人面具、穿上露出假臀部孖煙囪的同行示威者,頒發「大屎忽勳章」,怒斥張宇人凉薄,是「屎忽鬼」。
個案一:短約員工 無緣增值
政府撥款給志願機構開設活動工作員3年短期合約職位,供中三及中五畢業生申請,機構可每年續約。22歲的中五畢業生阿Dan表示,現時正於護理安老院任職活動工作員,月薪8,000元,但中三畢業的只有6,000元。他表示,他的職位將於明年3月到期,但政府未有公佈會否繼續開設這個職位,令他感到前路茫茫,「如果到期又唔再請人,會影響機構服務質素」。
阿Dan表示有調查指出,大多數活動工作員都想在社區服務行業發展,惟他們學歷一般,希望進修提升技能,但部份機構工時不定,且會因為他們是短期合約員工,把進修資源都撥予長工,間接抹煞他們自我增值機會。阿Dan希望政府設立長工職位,令活動工作員就業得到保障。
本報記者
個案二:電梯工人 壓力爆煲
打工仔返工放工乘搭的電梯,有賴電梯工人定時檢查及維修。電梯業總工會副組織主任李炳權表示,標準「人機比例」為一比五十,即每更有兩個人,每兩星期負責50部電梯保養,如抹油、檢查鋼纜、清理電梯槽等,每部電梯需時約1.5小時至2小時,惟大部份維修公司人手短缺,現時人機比例竟是一比八十,變相令每部電梯的保養時間縮短一半至45分鐘,保養質素大受影響,間接威脅電梯乘客安全。
電梯業總工會昨有30多人參與工聯會5.1遊行,希望政府制訂人機比例標準,及要求維修公司增聘人手,紓緩工人壓力。此外,李炳權指有部份工人入行四年,已獲維修專業認可,但月薪只有7,000多元,要求政府正視專業工人低薪問題。
本報記者
個案三:合約郵差 渴望長工
現時郵政署有約2,200個臨時合約員工,他們的工作性質與公務員無異,但薪金少一半,每年續約前更提心吊膽,準備隨時不獲續聘。香港郵政合約員工權益會20多個臨時合約員工,昨參加街坊工友服務處5.1遊行,要求同工同酬。
於中環郵政總局工作5年的梁先生表示,去年的合約無故多加兩個條款,包括「會更改你的實際工作時間及/或地點」,以及「你所受聘的為有時限的臨時職位」。他認為「隨時改時間地點,同公務員無分別」,但同工不同酬,臨時合約員工每月工資8,000多元,而公務員則可達2萬元,炮轟署方不公平,且條款有暗示不續聘約滿員工之嫌。工會望署方一視同仁,杜絕同工不同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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