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東西,常被人混淆掉,其實差之毫釐謬之千里。別的範圍我管不着,但與時裝有關的,我想負責維持治安。
幾十年買衫經驗,就熬出這幾茶匙的湯,信我的人請嗒真,並記低它的味道。謝謝。
「衣服」和「時裝」是兩回事!
溫故知新,這個論點應該有人聽我說過,但今日的講題,由這裏開始正好,各同學就陪我複習多一次吧。
不是每一件衫都算時裝,「時裝」有個「時」字,所以我覺得「會過時的」才算時裝,其餘的你叫它「長青」又好「經典」又好「襟興」又好,都只是衣服。
當然,同時一件Poloshirt,1980年的版本和2010年的新品,基於科技的進化,審美觀的改變,比較起來大體上細節上總有點點的不同吧,但布料吸汗力強了少少,剪裁上收身了少少也當它「時裝」的話,未免有點「賴貓」。
所以根據我私人的定義,「將來看照片會後悔的」,才算經歷過「流行」與「過氣」,才稱得上「時裝」。
舉個例,營造經典優雅的RalphLaurenPolo比較接近腳踏實地的「衣服」那一邊,追求一時風尚的H&M比較屬於浪漫輕浮的「時裝」那一邊。
「購物狂」和「時裝精」是兩回事!
身份重叠的人很多,所以這兩樣容易撈亂也是難免的事,但確是有些不同的。
「購物狂」是負責「推動經濟」的那一位,「時裝精」則是負責「美化市容」的那一位(有時候,「美化市容」方面或者未必一定成功,但「鼓勵創意」上有credit則是毋庸置疑的)。
「購物狂」的目標不限於時裝,有幾十輛車的沈老闆,有幾百張凳的林公子和有幾萬張唱片的明歌星證明了,每個人在某些範疇上都有點「購物狂」,但像我這種時裝店唱片舖傢俬部書局百貨公司超級市場通殺,唔使錢便身痕的典型「購物狂」當然也不罕見。
「時裝精」的重點在於對打扮的鑽研,某件衫誰造?幾時造?襯甚麼最好?哪裏買得到?他眼都不用眨馬上答得出,而且詳盡嗰隻,但不表示他真的有去買到和認為非擁有不可。雖然咁愛衫的人真的很難很難忍得住在購物時不狂。所以是「購物狂」而非「時裝精」的人比較常見,是「時裝精」而非「購物狂」者則很難得。
又舉個例:「購物狂」見到Balmain2010的春季系列時會一聲唔該掃了半個collection,「時裝精」則已穿厭並嫌它有點技窮,而轉向其他未紅的新brand,力圖比別人先發掘出下一個Balmain。
「識揀」和「識襯」是兩回事
「買衫」和「襯衫」其實是兩種很不同的天才,但世人常誤會「會揀好東西的人」,就一定有能力「將個look襯得頭頭是道」,不是必然的,我認為。
一間時裝店有3,000件衫,能自當中揀出最美麗最有趣的20件,已需要一定的功力,當然也不是人人都做得到。但買了這20件回去而想得出如何把它們配搭得既有個人風格又漂亮出色,則是更深奧的一門藝術。
很多很多的時裝精練到了「識揀」的境界便止步,其實已經幾叻,因為好的「欣賞能力」,俗稱「品味」也不容易浸淫出來的。
但要成為好的stylist,除此之外還得加上靈活的「組織能力」和迷人的「創意」,要修煉的又多兩重而難度則又高不只兩度。
所以我認識的不少人雖然都很擅長「買好的東西」,買了回去再配搭出來卻有點怪怪的就是這個原因,只可惜「識揀」還是可通過耳濡目染而日有進境,依然用得着勤力;但「識襯」的融會貫通還要自創花式,則是某種「只能抽獎不可購買」的gift。
舉個例,只「識揀」的叻人包括……噢,不能舉例,否則會得罪好多人;但「識揀又識襯」的天才則有……唉,又不能舉例,總是我覺得是我好鍾意同佢玩嗰幾個囉。係囉,就咁囉。
「着得落」和「着得靚」是兩回事
一味減肥認為瘦才是靚的人,買衫時試完48猛要試埋46,着到46又問有冇44的人,請注意。
決定自己可以肥但又不想放棄靚衫的人、見到件衫款oversize便只入細碼和加細碼的買手,都要注意。
時裝這東西,真的不能一部通書睇到老,不同的設計不同的look,有時要「窄搣搣」,有時要「啱啱好」,有時要「鬆泡泡」,不能只生吞「零尺碼模特」那套審美觀,也不能自欺欺人打橫嚟講,以為覺得「着得落」就等如「着得靚」。
比如說一名肥仔將一件原應有點oversize的恤衫着到「tuptup冚」仲話「OK呀,着得落」,又或者超瘦的男生去挑戰女裝,結果是穿得上但忘了件衫腋下附近有個突出上圍線條的胸褶……
又舉個例,同一套jumpsuit,「窄搣搣」時叫潛水衣,「啱啱好」時是賽車服,「鬆泡泡」時便成跳傘裝,用途與視效都不同,明白未?
本周溫習:「型女」和「美女」是兩回事!
也是我常掛在口邊的理論,但世人始終不分青紅皂白,惟有循環播放。
有些靚仔靚女樣子吸引身材均勻,特別容易將衣服穿得貌似好順眼好有品味,就算不好面孔分散了注意力美色搭夠……盲目的大眾便把最佳衣着也順手頒給他們,其實很多時候套衫根本無嘢甚至有點肉酸。(根本這個世界只要你靚,就連「最善良」「最有才華」「最具領導風範」「最乜最物」都是你,冇天理!)
但天生不是俊男美女的人就算如何通過自身努力超越先天的限制,也都在跟紅頂白的盲毛眼中落得一句「唔靚!」便永不超生。
要求其實很低,「美貌」和「品味」,從此分開計分得唔得?使唔使發動五區公投先得?
Textby黃偉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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