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人英雄 - 倪匡

殺人英雄 - 倪匡

民間,很有以殺人兇手為英雄的風氣。當然,崇拜殺人英雄,民間也自有它的標準:殺壞人的,是英雄,殺好人或無辜者的,是兇徒。可惜,標準含糊之極。更可悲的是,這種標準,竟然長期替代了法律,成為理直氣壯的行事準則。
把殺人兇徒視為英雄的觀念始於何時,很難確定,可以肯定的是,《水滸傳》這部小說,大大地贊助了這種風氣。看小說中的「英雄人物」,莫不殺人如砍瓜切菜,形容殺人的經過,有「排頭兒砍將過去」這樣駭人聽聞的句子。寫殺人者的心理狀態,每有「殺得興起」之說,拿他人生命當電玩,「酷」之極矣。
就算說,殺人者是被迫得走投無路了才這樣做的,又或者「文藝」一些,說當黑暗欺壓善良,善良被迫反抗,以暴力對付,理所當然。一個龐大的政權,甚至就建立在這樣的理論基礎上,這樣說,就形成了暴力的持續,昔日以暴力反抗,他日也成為暴力反抗的對象,幾千年歷史就這樣形成了。
一直到二十一世紀,情形還是如此。楊佳,在上海殺了六個警察,民間叫好之聲不絕,審判時,民眾聚合以示支持,被稱為「少俠」。再早幾年,山西有一個叫胡文海的,殺了十四人,大部份是村幹部(村支書、村主任、村會計等),有的全家被殺,連娃兒都不放過,兇殘至於極點。審訊時,絲毫沒有悔意(兇手的悔意要來何用?),而且還說自己殺得好,殺得太少了。說了之後,報導說:「聽眾席上爆發出一陣掌聲,審判長急忙制止。」
(欲知詳情,搜索網打入胡文海。)
兇手認為自己為正義而殺人,旁人認同,所以有了殺人英雄,誰對誰錯,難以肯定,絕非正常,倒是一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