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讀者發現有教育機構在facebook開設專頁,使用特區區徽及香港品牌標誌飛龍宣傳其舉辦的投考公務員課程,容易令人誤會課程與政府有關。立法會議員提醒,政府從未開班教授市民投考公務員技巧。
黃先生3月瀏覽社交網站facebook,發現恩賢教育中心在facebook開設專頁,「專頁提供政府紀律部隊嘅招聘資料,實際上只係想宣傳佢哋開辦嘅公務員綜合招聘考試班同埋入職警隊招聘班。」他指網頁除有區徽及香港品牌飛龍標誌,更懷疑使用了警務處、入境處及懲教署網站的圖片,容易令人聯想課程與政府有關連,得到政府認可。
記者3月底瀏覽恩賢教育中心網頁,網頁有註明「投考公務員資訊」、「警察招募」字樣的超連結,可直接連接到其開設的facebook專頁,而專頁刊登該機構開辦的公務員綜合招聘考試班,每科學費930元,提供中、英文運用及能力傾向測試試題研習。
一經定罪罰5萬元
此外還有基本法測試班,簡介基本法歷史及全文分析,費用250元;警隊(警員)入職遴選準備班學費900元,聲稱由前警隊警司提供警隊資訊、初步及最後面試內容、入職要求、儀容、禮儀等。此專頁上載有特區區徽及香港品牌飛龍標誌,並寫上「準公務員必修課」標語。
就教育機構使用區徽及香港品牌飛龍作商業宣傳,政府發言人表示正跟進有關個案,但不評論個別個案有否違法。發言人指,市民或機構可向行政署長申請使用國旗、國徽、區旗及區徽;使用香港品牌則須向香港品牌管理組申請,申請書需提供申請人或機構的資料、活動詳情及使用謤誌的彩色設計圖,申請毋須繳費。本報翻查《區旗及區徽條例》,列明區旗、區徽不得展示或使用於商標或廣告,一經簡易程序定罪可處第5級罰款5萬元。
恩賢教育中心蘇副校長回覆本報表示會跟進事件,但未有回應有否向政府申請使用區徽、香港品牌作課程宣傳。記者於截稿前再瀏覽恩賢教育中心網頁,該網站仍保留facebook課程宣傳專頁超連結,專頁中的區徽及香港品牌已移走,但該機構卻新增了海關、入境處與懲教署能力傾向測驗研習班,及消防、救護員招聘考試課程。檔案編號:0318065
警方網頁有招募資料
立法會教育界議員張文光表示,教育機構使用區旗及香港品牌宣傳課程應屬違法,政府應調查及跟進。他指從未聽聞政府開班教市民投考公務員,課程質素成疑,「唔鼓勵(有志投考公務員)市民報讀呢類課程。」
警察員佐級協會主席鍾錦華指,警隊無規定警務人員離職或退休後不可從事教授市民投考警隊的工作,「如果課程唔涉及警隊內部機密,純粹講解警隊工作、教授面試技巧就冇問題。」但他指警務處網頁已公開警察招募資料,免費供有志投考警隊人士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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