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於中國銀行以四萬元購買了迷債產品的雷曼女苦主,不滿證監會及金管局公佈回購方案後,金管局便不再向銀行採取行動,向高等法院申請司法覆核。法官昨指有關政策只針對接受了賠償方案的受害人,金管局不再調查銀行是因為與受害人有和解協議,若受害人不接受回購,仍可向金管局投訴。法官認為申請人欠具爭議理據,拒絕受理其司法覆核申請。申請人石麗珊(49歲)昨無到庭。案件編號:HCAL115/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