窩輪騙案商人夫婦判囚

窩輪騙案商人夫婦判囚

【本報訊】香港投資網負責人吳鎮濤(圖)夥兩男女於05至08年間,串謀賄賂四間窩輪發行商旗下的莊家職員,以換取優惠價買窩輪,在內地設基地「搓輪」,虛構交投活躍假象,從中獲利逾億元,吳鎮濤妻子負責洗黑錢。

吳鎮濤監四年

涉案四男女早前在區域法院被裁定串謀詐騙、企圖妨礙司法及洗黑錢共23項罪成。吳氏夫婦昨被判囚4年及3年。
法官斥被告吳鎮濤(41歲)為避港警調查,在內地設基地搓輪圖利,又數次遷址,計劃涉跨境元素,具規模及有組織。任律師的吳妻鄭婉儀(40歲)求情稱三名兒子因雙親同時入獄受沉重打擊,法庭認為夫婦倆犯案時應顧及後果,二人是咎由自取。
同案任股票經紀的林思恆(29歲)及孫楚芬(34歲)分囚2年4個月及2年。
案件編號:DCCC405、895/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