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費每月$8400佔收入逾半出租物業降保額減使費 冀收支平衡

保費每月$8400佔收入逾半
出租物業降保額減使費 冀收支平衡

陳太將保險當成儲蓄及投資工具,購買十多份保單,令一家入不敷支,打算賣樓供保險。理財專家指陳太本末倒置,買保障反令自己財政緊絀。專家提出兩項建議,包括投靠弟弟,將自住物業出租,或調低部份保單保額,減省保費。 記者:余美玉 攝影:李潤芳

陳太一家共有14份保險,包括人壽儲蓄、醫療、意外及危疾等(表1),每月保費達8395元,但陳氏夫婦月賺1.6萬元,保費已佔入息逾五成,計及基本生活開支1.4萬元,入不敷支。「金融海嘯後,我跟丈夫都被大減人工,以前尚可應付,現每月赤字差額只用應急錢填補。」
為節省開支,陳太與其弟商量搬到他家暫住,將現有單位放租,應可收6000元租金,扣除差餉、管理費800元,應有5200元落袋,幫補開支,「已決定唔睇戲只睇電視,假日唔去商場改去公園,慳番娛樂費。」為增加手頭現金,陳太甚至想將住所沽售套現,但擔心老年時沒有安身之所。

售樓套現非良策

CFP認可財務策劃師林昶恆表示,按陳太家庭收支分析,拮据情況至少維持3年,於第4年有一份儲蓄保單到期,可獲一筆過10萬元保證現金,暫可解困。不過,翌年沒有保證現金收入下,又再陷入財困,估計需等到陳太56歲時,每年有6萬元年金發放,加上多份保險均已供滿,日子才穩定下來。
林昶恆不建議斷保,因陳太多份保單已供多年,斷供不但會失去保障,可取回的金額亦不多。至於賣樓,若以140萬元沽出,扣除65萬元按揭餘額及雜費,應餘70多萬元,惟租金可能高於供樓,開支將增。賣樓所得估計只可支持數年生活,到陳太退休時可能「錢用盡、樓又冇」,他建議陳太一家搬到其弟家暫住,將物業出租,料收支可達平衡(表2)。

負債忌高過入息一半

除此以外,林昶恆表示,要減低保費開支方法有三:一是減低壽險保額,二是提取部份儲蓄保單的紅利應急,此外,陳太有一份人壽儲蓄連危疾及醫療保險,壽險保額20萬元,危疾賠35萬元,年供1.35萬元,亦可考慮待供款至60歲以紅利取代供款。雖然以上方法會影響回報,為度難關,需認真考慮。
林昶恆提醒,切勿將保險視作儲蓄工具,忽略保障,「其實陳生亦是家庭支柱,但他的壽險保額只有40萬元,實在太少,建議往後待手頭鬆動時,投保定期人壽彌補差額。」按陳生現年48歲,假設工作至65歲,以每年收入7.2萬元計,投保額需約123萬元,減去現有40萬元保額,17年期定期壽險,保額83萬元,每月保費582元。
林昶恆提醒在投保前,必須衡量負擔能力,如果純保障的保單保費,佔入息5至10%,含儲蓄或投資成份的,則最多20%。

林昶恆提醒不宜以保險作投資工具。

-個案-
讀者:陳太(47歲)
職業:文員
家庭狀況:夫婦二人與兒子(12歲)同住
家庭收入:1.6萬元
每月支出:約2.24萬元
資產:現金8萬元、自住單位市值140萬元(尚欠65萬元按揭)
症狀:購買過多保險,入不敷支
目標:收支平衡

話你知
投保宜有書面條款參考

不少承保商以電話推銷保險產品,透過電話確認,即可完成初步投保程序,陳太的意外保險亦透過電話推銷購買。
國際專業保險諮詢協會會長羅少雄指,以電話投保,不能肯定銷售員持有效保險代理牌照,有誠信及資格問題風險,建議應有白紙黑字條款參考。林昶恆強調:「買保險着重份單對你有何用處,是否可提供足夠保障,而非抵唔抵。」
此外,部份醫療、住院現金及意外保單或不設冷靜期,即使有,要取消亦要經過繁複手續。專家提醒,醫療保單未必終身續保,倘若期滿要再重新投保,已存疾病或不受保,故在投保前最好三思。

電話推銷保險,或引起誠信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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