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證人退縮 官憑環境證供定罪億元窩輪騙案吳鎮濤罪成

主要證人退縮 官憑環境證供定罪
億元窩輪騙案吳鎮濤罪成

【本報訊】香港投資網負責人吳鎮濤涉於三年間夥同兩男女,串謀賄賂四間窩輪發行商旗下的莊家職員,以換取用優惠價買窩輪,並製造交投活躍假象,從中獲利逾一億元。由於主要證人在作供前臨陣退縮,法官游德康昨在區域法院裁決時指,本案依靠其他串謀者的供詞及環境證供將吳定罪。

今處理吳妻17項洗錢罪

四名被告順序為吳鎮濤(41歲)、林思恆(29歲)、孫楚芬(34歲)及吳妻鄭婉儀(40歲),原共被控23項罪。林早前認三串謀詐騙罪。吳昨被裁定四項串謀詐騙及一項企圖妨礙司法公正罪成。孫被裁定其中一項串騙罪成。法官今將處理鄭的17項洗黑錢罪。
法官指,主要證人張青浩拒作供後,因無其他證人見過幕後老闆「Raymond」,法庭只能靠環境證供推斷「Raymond」就是吳鎮濤。有證人能指出吳曾到澳門領取由內地基地得來的現金,吳的出入境紀錄與供詞脗合。吳任交易員,鄭任律師,無理由每天透過戶口收得巨額現金。法庭憑種種證供確定吳便是幕後老闆,將他與屬下孫楚芬定罪。
控方案情指,吳於05年與張青浩合作,由吳負責賄賂四間窩輪發行商委任的證券行的職員,以令他們以較低價賣窩輪給吳,再以理想價錢回購,藉以製造交投活躍假象。張於05至08年間在內地設基地,聘人聽從吳的指示,進行虛假交易。廉署08年採取行動,在鄭的保險箱搜出3,465萬元現金,懷疑她替丈夫洗黑錢逾億元。
案件編號:DCCC405、895/09

吳鎮濤妻子鄭婉儀(左),今將就17項洗黑錢罪進行裁決。